一、被告商标侵权时如何申请异地管辖
被告认为受理商标侵权案件的法院无管辖权时,可通过提出管辖权异议实现异地管辖。具体流程如下。首先需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即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受理案件的法院提交书面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其次申请书中应载明异议理由,例如受理法院非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或存在其他法定管辖错误情形。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若异议成立,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若不成立,裁定驳回。对驳回裁定不服的,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需注意管辖权异议需基于法定管辖规则提出,无正当理由的异议可能被驳回。
二、被告商标侵权了该采取什么办法
被告商标侵权后应按以下步骤应对:
一、立即委托律师开展侵权比对分析,核心审查被控标识与注册商标是否构成相同或近似、被控商品或服务与注册商标核定范围是否相同或类似、是否存在混淆可能性。
二、梳理合法抗辩事由:1.合法来源抗辩,需举证通过合法渠道取得被控商品并说明提供者;2.先用权抗辩,需证明在商标注册前已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并有一定影响;3.描述性使用,即对商品特征的正当描述而非商标性使用;4.商标权用尽,正品经商标权人许可售出后转售不侵权。
三、根据分析结果制定策略:若侵权成立可能性大,可与权利人协商和解,争取许可使用或赔偿协议;若不认可侵权,应积极应诉,提交抗辩证据,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请。同时需保全进货凭证、销售记录、使用时间证明等关键证据,避免证据灭失影响抗辩效果。
三、被告商标侵权纠纷怎么解决
被告遭遇商标侵权纠纷,可按以下方式解决。首先应积极应对,收集能证明自身未侵权或具有合法使用该商标情形的证据,如商标使用授权书、在先使用证明等。
若认为原告商标不具合法性,可向商标行政部门申请宣告其商标无效。与原告协商也是可选途径,双方可就赔偿数额、停止侵权方式等达成和解协议。
若协商不成,需积极准备参加诉讼。在法庭上,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抗辩,可从商标的近似性、商品或服务的类似性、主观过错等方面进行论证。若确实构成侵权,应积极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责任,以避免损失扩大。
当探讨被告商标侵权时如何申请异地管辖,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在申请异地管辖成功后,证据的收集和提交方式可能会因地域不同而有所差异,要充分考虑当地法院对证据形式和证明力的要求。另外,异地管辖后的法律适用虽以全国性法律为主,但不同地区可能存在一些地方司法实践的差异。若您对被告商标侵权申请异地管辖的流程、申请后的证据处理,或是不同地区司法实践差异等问题仍有疑问,不要错过解决困惑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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