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诈骗包含了什么样的情形
合同诈骗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犯罪行为。包含情形有:一是虚构事实,如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二是使用虚假担保,如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三是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四是收受对方给付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匿;五是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如挥霍对方财物致无法返还等。合同诈骗损害当事人利益,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合同诈骗包含哪五种具体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合同诈骗的五种具体行为如下: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即编造根本不存在的单位或假冒他人来与对方签合同。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通过虚假担保使对方产生信任从而签订合同。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先小利诱导,再实施诈骗。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拿到财物直接消失。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这是兜底条款,涵盖了上述未列举的其他合同诈骗手段。
三、合同诈骗包含的具备条件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需满足四要件,结合《刑法》第224条及理论通说,具体如下:
一、主体要件
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单位犯罪需以单位名义实施、利益归属于单位。
二、主观要件
直接故意+非法占有目的(核心区分要件):
故意:明知行为会骗取对方财物仍积极实施;
非法占有目的:需通过客观行为推定(如签约后逃匿、无履约能力却大肆收受财物等),若无此目的仅为民事欺诈或合同纠纷。
三、客体要件
复杂客体:
直接客体: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
间接客体: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区别于普通诈骗罪,体现对市场经济秩序的保护)。
四、客观要件
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诈骗行为,具体包括:
1.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约;
2.以虚假票据/产权证明作担保;
3.无实际履行能力,通过小额履约诱骗对方继续签约;
4.收受财物后逃匿;
5.其他骗取财物的方法(如伪造合同、恶意违约等)。
注:此处“合同”限市场经济交易类合同(如买卖、借款、承揽等),非身份关系合同(如婚姻、收养)。
总结:认定合同诈骗需同时满足“非法占有目的+合同环节诈骗行为+侵犯财产与市场秩序”,缺一不可。若仅为民事欺诈(无非法占有目的),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当我们探讨合同诈骗包含了什么样的情形时,其实还有与之相关的重要问题。比如合同诈骗一旦成立,诈骗方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依据法律,诈骗方不仅要返还诈骗所得财物,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像有期徒刑、罚金等。另外,遭遇合同诈骗后,受害方该如何有效维权,是选择协商、报警还是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也是值得思考的。如果您对合同诈骗的具体情形、法律责任承担或者维权途径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