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将欠款转给其中一方能行不
您的问题需结合债务性质分情况分析:
1.若为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1089条,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偿还。离婚协议中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属于内部约定,仅对夫妻双方有效,但不得对抗善意债权人。债权人仍有权向夫妻任何一方主张债权,承担债务的一方可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偿。若双方恶意串通转移债务逃避清偿,债权人可依《民法典》第538条行使撤销权。
2.若为一方个人债务:
离婚时本应由债务人自行承担,不存在“转移”问题,另一方无偿还义务。
结论:离婚协议可约定债务承担方式,但对共同债务的约定不影响债权人主张权利。建议明确债务性质后,通过合法方式处理,避免因逃避债务导致约定无效。
二、夫妻离婚将房子赠与孩子有无效力
夫妻离婚将房子赠与孩子一般是有效的。夫妻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共同房产赠与子女,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赠与行为通常有效。
不过,在房产过户前,若出现法定情形,赠与可能被撤销。比如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可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若房产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仅该方有单独处分权;若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赠与,可能因无权处分影响赠与效力。总之,通常有效,但存在特殊情况需具体分析。
三、夫妻离婚将房子留给小孩怎样操作
夫妻双方离婚时约定将房产留给子女,应通过以下方式操作。首先,双方需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载明房产赠与子女的内容,该约定需双方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实。其次,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自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离婚证时生效。最后,携带离婚证、离婚协议、不动产权属证书、双方身份证明及子女身份证明等材料,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将房产登记至子女名下。若房产存在未清偿的贷款,需先与贷款银行协商处理贷款事宜,或结清贷款后再办理过户。需注意,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赠与子女的约定与身份关系相关联,一方不得随意撤销,办理过户后子女即取得房产所有权。
在探讨夫妻离婚将欠款转给其中一方能行不的问题时,还涉及到多方面的情况。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协商将欠款转给一方,一般情况下,债权人仍有权向夫妻双方主张债权。这里可能会涉及债务转移的效力认定问题,只有获得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移才合法有效。而且,若一方承担转移债务后,发现存在未被合理分担的其他债务,后续也存在权益维护的问题。如果您在夫妻债务转移及相关法律问题上仍有疑惑,想进一步了解债务转移的具体流程、债权人不同意时的解决办法等,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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