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女抚养权22岁归谁
根据民法典规定,抚养权的设立以子女未成年为前提。年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对其不再负有法定抚养义务,故不存在抚养权归属问题。22岁子女已成年,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中,抚养义务终止。若该子女因重大疾病、残疾等特殊原因无法独立生活,父母可基于自愿或法律规定的扶助义务提供必要支持,但此非抚养权范畴。因此,22岁子女不存在抚养权归谁的法律争议。
二、子女抚养权取证流程是什么
子女抚养权取证流程需围绕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子女意愿等核心方向展开。首先明确取证范围,包括自身经济状况证明如收入证明房产证明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证据如日常相处照片视频学校接送记录,自身无不良嗜好的证明如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品行评价,对方不适宜抚养的证据如家暴报警记录酗酒证明不尽抚养义务的证人证言等,年满八周岁子女的意愿陈述需以合法形式固定。其次通过合法方式取证,可自行收集相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委托律师调取对方不良记录,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取无法自行获取的证据如银行流水公安机关处罚记录。最后整理证据形成清单,确保所有证据真实合法且与抚养权争议相关,在诉讼中提交法院供裁判参考。
三、子女抚养权反诉讼怎么处理
在子女抚养权纠纷中,若原告已提起抚养权诉讼,被告可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反诉,主张由自身抚养子女。反诉需符合民事诉讼法关于反诉的规定,即与本诉存在牵连关系且为独立请求。被告应围绕民法典规定的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提交证据,例如自身经济状况稳定、居住环境适宜子女成长、与子女感情深厚的证明材料,或对方存在不利于抚养子女的情形如不尽抚养义务、有恶习等证据。若子女已满八周岁,需提交子女表达愿意随己方生活的相关材料。法院将综合双方证据,结合子女年龄、生活现状等因素,判决抚养权归属。若仅反驳原告主张而未提出独立抚养请求,则属抗辩,无需反诉,直接在答辩中陈述即可。
当探讨子女抚养权22岁归谁时,一般22岁子女已成年,父母通常不存在抚养权问题。不过,若子女因精神疾病等原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抚养权就仍有讨论必要。这种情况下,可能涉及监护权的确定,父母、配偶等都可能成为监护人。同时,关于成年子女后续的生活费用、教育费用等负担问题,也可能产生纠纷。若你在成年子女抚养权、监护权以及相关费用负担等方面有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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