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定敲诈勒索罪的标准数额是多少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不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述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若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等七种情形之一,“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前述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二、判定敲诈勒索的行为是怎样的
判定敲诈勒索行为需依据刑法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威胁或要挟的内容可包括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人身实施暴力、毁坏财物、损害名誉等,方式可采用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需区分合法债权主张与敲诈勒索,若行为人基于合法债权索要债务,即使方式过激,一般不认定为敲诈勒索。此外敲诈勒索需达到数额较大或多次敲诈勒索的标准才构成犯罪,具体数额标准依司法解释确定。
三、判定敲诈勒索既遂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既遂的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要件。一是行为人实施了威胁或要挟的行为,该行为已达到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的程度。二是被害人基于上述恐惧心理作出处分财产的意思表示及行为。三是行为人或其指定的第三人实际取得了被害人处分的财产。四是被害人因该处分行为遭受了财产损失。上述要件需同时具备缺一不可。若行为人仅实施威胁要挟行为但未使被害人产生恐惧,或被害人未基于恐惧处分财产,或行为人未实际取得财产,则不构成既遂可能成立未遂或中止。实务中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各要件是否满足以准确认定既遂状态。
当探讨判定敲诈勒索罪的标准数额是多少时,除了明确数额标准,还有相关要点需了解。敲诈勒索数额接近“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具有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对未成年人等实施敲诈勒索等情形的,应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另外,对于已经着手实施敲诈勒索犯罪行为,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也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未遂。若你对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情节判定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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