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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达到成立和既遂的条件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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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3 · 1162人看过
导读:盗窃罪成立有条件,主观要有非法占有目的,意图永久剥夺他人财物占有;客观要实施秘密窃取公私财物行为,财物价值达当地数额较大标准。多次盗窃等不论数额也成立。其既遂判断通常用失控说,即被害人失去对财物控制就既遂,如财物转移出特定场所等,封闭场所财物脱离场所控制、公共场所财物移离被害人身体为既遂。
盗窃罪达到成立和既遂的条件有什么

一、盗窃罪达到成立和既遂的条件有什么

盗窃罪成立需满足: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即意图永久剥夺他人对财物的占有;客观上实施了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且财物价值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此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不论数额多少,也成立盗窃罪。 盗窃罪既遂的判断,通常采用失控说,即只要被害人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就构成既遂。比如将财物转移出特定场所,或使财物脱离被害人的实际监管范围。在一些封闭场所盗窃,财物脱离场所控制为既遂;在公共场所,财物移离被害人身体为既遂。

二、盗窃罪达到成立和既遂的标准是什么

盗窃罪的成立需满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一般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各地可依经济发展等情况确定具体标准。 盗窃罪既遂的判断采用失控加控制说。即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失去对财物的控制,同时行为人已实际控制该财物。如将财物移出特定场所,使其脱离原控制范围,行为人能自由支配,视为既遂。但在某些封闭空间,财物虽未脱离场所,但行为人已排除他人占有,实际掌控财物,也构成既遂。

三、盗窃罪达到何种金额标准才会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罪的金额认定标准如下: 一、数额较大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幅度内确定具体执行标准,报最高法、最高检备案。 二、数额巨大与特别巨大 数额巨大:3万元至10万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 同上,各地可在幅度内调整具体标准。 三、无金额限制的特殊情形 即使未达“数额较大”标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仍构成盗窃罪: 1.多次盗窃; 2.入户盗窃; 3.携带凶器盗窃; 4.扒窃。 以上标准为现行有效规定,具体适用需结合行为发生地的地方性细则及案件具体情节综合判断。

在探讨盗窃罪达到成立和既遂的条件有什么时,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当盗窃罪成立且既遂后,量刑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比如盗窃财物的价值、盗窃的手段等。另外,若存在共同盗窃的情况,各行为人在犯罪中的作用不同,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差异。如果您对盗窃罪成立和既遂后的量刑标准、共同盗窃的责任认定等方面有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盗窃罪相关的法律细节,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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