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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约定通常会有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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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3 · 1282人看过
导读: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婚前财产约定核心方面有:主体为即将结婚且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男女双方;财产范围要明确婚前个人财产明细;归属模式有各自所有、共同所有等;可约定债务承担规则;须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第三人知晓约定时债务按规则清偿;通常自婚姻登记生效,也可附条件/期限。约定要符合自愿、公平等原则。
婚前财产约定通常会有哪些方面

一、婚前财产约定通常会有哪些方面

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婚前财产约定的核心方面如下: 1.主体与能力:仅限即将结婚的男女双方,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得约定)。 2.财产范围:明确列明婚前个人财产明细(如房产、存款、股权知识产权、贵重动产等),避免模糊表述(如“所有财产”)。 3.归属模式: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需明确具体财产或比例)。 4.债务约定:可附加婚前债务承担规则(如个人债务由本人清偿),避免婚后债务混同。 5.形式要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法定强制要求),口头约定无效。 6.效力规则: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若约定归各自所有,第三人知晓该约定时,一方对外债务以个人财产清偿。 7.生效时间:通常自婚姻登记之日起生效,亦可约定附条件/期限(如“结婚满5年部分财产转为共同所有”)。 上述约定需符合自愿、公平原则,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

二、婚前财产约定存在哪些方面的误区

婚前财产约定常见误区有以下几方面。一是认为婚前财产经过一定时间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除非有约定,婚前财产不会因婚姻持续时间而转化。二是认为婚前财产约定必须公证才有效,其实只要双方自愿签订,内容不违法,不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三是以为婚前财产约定只能约定各自婚前财产,实际上也能对婚后所得财产归属进行约定。四是觉得婚前财产约定可以限制对方人身权利,如限制离婚自由等,此类约定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五是认为口头约定也可,然而婚前财产约定最好采用书面形式,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三、婚前财产约定赠给对方该如何计算

婚前财产约定赠给对方,若动产已交付、不动产已办理过户登记,赠与完成,财产归受赠方。若未完成交付或过户,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 若赠与附义务,受赠人应按约定履行义务,不履行的,赠与人可撤销赠与。若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撤销赠与。撤销权行使有时间限制,赠与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当探讨婚前财产约定通常会有哪些方面时,除了常见的房产、车辆等固定资产,还涉及到知识产权收益、投资收益等无形财产。同时,债务的划分也是重要内容,比如婚前一方所欠债务是否由个人承担等。另外,对于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增值部分归属,也可以在约定中明确。婚前财产约定关乎着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在婚姻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若你对婚前财产约定的具体条款拟定、约定的法律效力等问题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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