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条件可对拒不执行裁定罪立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拒不执行裁定罪立案:
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裁定无法执行。
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裁定无法执行。
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裁定无法执行。
4.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裁定无法执行。
5.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
6.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裁定无法执行。
二、什么条件可解除亲生子女的抚养关系
亲生父母与子女的抚养关系,在特定条件下可解除。
基于子女成年且能独立生活,可解除抚养关系。成年子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自行维持生活,父母不再负有抚养义务。
若父母丧失抚养能力,无法继续履行抚养职责,如因重大疾病、残疾等失去经济来源或生活自理能力,抚养关系也可能在一定程序下变更或解除。
此外,经法定程序,子女被合法收养,其与亲生父母的抚养关系即告解除。
还有,若子女严重侵害父母或其他近亲属合法权益,且情节恶劣,父母可通过法律程序请求解除抚养关系。
解除抚养关系需通过合法途径,如协商一致签订协议,或经法院判决,以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三、什么条件可以申请破产赔偿款
申请破产清偿款项的条件需根据债权主体及类型区分,核心依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
一、职工债权(无需主动申请,由管理人公示确认)
职工对破产企业享有的以下债权,管理人应调查列示清单并公示:
1.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2.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
3.法定职工补偿金。
异议处理:职工对清单有异议的,可要求管理人更正;拒不更正的,可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之诉。
二、普通债权人(需主动申报并经确认)
需满足:
1.债权合法有效:拥有合同、借条、生效裁判等债权凭证,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已存在;
2.按期申报:在法院公告的债权申报期(受理公告之日起30日至3个月内)向管理人提交申报材料(债权证明、身份证明等);
3.债权确认:经管理人审查、债权人会议核查,或法院裁定确认债权。
逾期申报: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分配不予补充分配,补充申报费用自行承担。
三、优先债权(如担保债权、税务债权)
担保债权:需申报,在担保物范围内优先受偿;
税务债权:由税务机关向管理人申报,按法定顺序清偿。
提示:债权未经确认的,不得参与破产财产分配。具体需结合债权性质及破产程序进展确定。
在了解什么条件可对拒不执行裁定罪立案后,其实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一旦被认定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根据法律规定,情节严重的,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另外,若在立案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裁定义务,是否还会被立案追诉也是大家关心的。如果你对拒不执行裁定罪的量刑、立案追诉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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