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张耀午律师自2013年开始在天津执业,就职于天津唯辩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120xxxxxxxxx8660。他是南开检察院听证员、天津市监管总队监督员,荣获2019年度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多年来,他专注办理涉黑、涉恶、职务犯罪及重大疑难案件,擅长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民交叉领域。
辩护二十余年悬案获无罪
在(20XX)津XX刑初XX号案件中,公诉机关指控1995年9月被告人刘XX与他人预谋,在天津市XX区某村对独居被害人林XX实施抢劫并致其死亡。张耀午律师接受委托后,对陈旧案卷细致分析。针对“胶带指纹”这一核心物证,他指出提取程序违法、记录不全且原物丢失无法复核,成盘胶带流通性高,无法排除指纹是案前由他人带至现场的可能。对于同案犯卢XX前后矛盾且最终翻供的证言,他坚持排除其作为非法言词证据。同时强调现场足迹无法与刘XX关联,全案证据无法形成完整链条。最终,天津市第XX人民法院采纳其辩护意见,判决刘XX无罪。
涉黑大案精准辩护
(20XX)冀10XX刑初第XX号案件是一起重大涉黑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公诉机关指控自2012年以来,被告人陈XX长期纠集他人实施多起刑事犯罪及违法事实。张耀午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前往法院查阅、复制卷宗,形成数十万字阅卷笔录。他赴看守所会见陈XX数十次,确立“重点突破、分层辩护”策略,针对“恶势力组织”认定、抢劫罪构成要件、聚众斗殴中首要分子认定等焦点准备辩护意见。在庭审中,他与公诉方激烈辩论。最终法院部分采纳其辩护意见。
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专业辩护
在(20XX)津XX刑初XX号天津XXX铁有限公司等骗取票据承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张耀午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案件涉及复杂票据流转和税务专业知识。他对指控兰XX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证据细致分析,梳理资金流向,厘清责任,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构成要件专业论证,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量刑情节,为当事人制定全面辩护策略。
限制责任能力杀人案轻判
(20XX)津XX刑初XX号案件中,被告人于X因吸毒致精神障碍,持单刃尖刀捅刺被害人陈XX致其死亡,经鉴定作案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张耀午律师接受指派后,多次会见于X,查阅案卷,分析司法鉴定意见书。他提出于X主观上不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直接故意,行为更符合故意伤害罪特征。同时指出于X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且构成自首,应从轻或减轻处罚。法院虽未采纳其定罪意见,但完全采纳量刑辩护意见,于X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