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深履历,专业铸就实力
张居宽律师拥有令人瞩目的履历。他毕业于南京大学,本科学历为其法律素养奠定了坚实基础。2004年投身企业法务工作,2008年正式进军律师行业,自2009年起开始独立执业。作为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兼主任律师,他还是中共/党员,同时担任江苏省律师财税委员会委员、淮安市金融委员会委员,拥有企业合规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师等专业资质。执业多年来,他多次荣获县区司法局的嘉奖,其专业能力备受认可。
二、丰富经验,多领域精耕细作
从2009年执业至今,张居宽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千件,在企业合规、建筑工程、公司法及民间借贷纠纷等领域深耕细作。他长期担任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将专业法律技能与税务知识相结合,能为企业提供更全面、可靠的税务服务。他精通税法与民商法交叉适用,擅长通过法律程序重构税务争议解决路径。其擅长领域广泛,涵盖刑事法律、公司法律、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知识产权法律等。2022年起,他带领律所为金湖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间代理案件全部胜诉,展现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三、执业理念,以当事人利益为先
张居宽律师始终坚守“一切以当事人利益为重”的执业理念,致力于寻求及维护客户利益最大化。他树立精品意识,深刻理解委托人对维护自身权利的价值取向。在企业日常法务中力求精于法律,在劳动人事、合同法、建筑工程、公司法等领域有独到的见解和知识储备。凭借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沟通、协调能力,他能快速准确地把握具体法律问题的实质,合理有效预见并及时处理相关法律风险,赢得了客户的尊重和信赖。
四、经典案例,彰显专业风采
在某置业公司与某建设集团、某自然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张居宽律师作为被告方律师,展现了出色的专业能力。原告以二被告未提供足额发票为由诉至法院,张律师针对案件核心争议点进行精准抗辩。他提出合同未约定开具发票义务、开具发票属行政法律关系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以及自然人被告并非适格开票主体等观点。法院最终采纳了他的抗辩意见,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张居宽律师在建筑工程法律领域的深厚造诣和精湛的诉讼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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