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背景与执业基础
钱飞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历。系统的高等法学教育让他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与敏锐的实务洞察力。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在法律实务领域深耕多年,现为江苏长林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同时担任梁溪区金融委员会委员以及无锡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成员。他秉持“正义为本、诚信为纲、专业为器”的执业信条,长期致力于为个人与企业客户提供高质量、定制化的法律服务。
案件基本情况
在20192020年期间,钱飞律师代理了一起产品责任纠纷案件。原告为河北设备有限公司,被告是XX公司,第三人是浙XX公司。2019年1月24日,原告与被告签订《购销合同》,购买无缝钢管用于陕西某所订购的换热器。原告称钢管出现裂缝质量问题,拉回侵权产品,并认为被告交付的《产品质量证明书》虚假,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待质量鉴定后再增加)并承担诉讼费用。
被告积极应对
被告XX公司在钱飞律师的指导下积极应诉。钱飞律师提出所涉案货物不是被告提供,被告不存在侵权行为,产品符合原告要求和质量标准。因货物是向第三人浙江XX采购,要求追加浙江XX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同时指出原告无法证明所涉案货物是被告提供、销售者存在过错以及货物破裂的形成原因,现场勘验货物的破裂可能是外力导致,原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请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并要求原告提供与第三方的合同、技术参数、图纸以查明案件事实。
各方证据交锋
原告围绕诉讼请求提交了一系列证据,包括营业执照、购销合同、技术要求、质量检验证明书、转账记录、产品照片、罚款通知、微信聊天记录、销售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被告XX公司对原告证据进行了细致质证,对部分证据真实性认可但对证明目的提出异议,认为很多证据不能证明出现质量问题的货物是被告提供。第三人对原告证据也提出诸多异议,认为部分证据无法确定三性,照片无法判断是否为涉案产品等。
被告围绕其主张提交了与原告、第三人的购销合同及技术参数、第三人的质量检验证明书及试验报告、增值税专用发票、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原告对被告部分证据无异议,但对聊天记录内容有不同解读。第三人对被告部分证据无异议,但也指出不能证明勘验的产品是其生产的,怀疑被告提供给原告的产品不是其提供给被告的产品。
最终判决结果
法院综合原、被告提交的证据及各方质证意见和当事人当庭陈述后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本案中,原告因产品质量问题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但在举证期限内未能提供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损失,应承担不利的后果,待证据充分后可另行起诉。钱飞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诉讼策略,成功助力被告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展现了其在合同纠纷领域的卓越能力。
执业领域与成果
钱飞律师深耕于合同、婚姻、债务、公司纠纷等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其中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合同案件占比约30%。在刑事辩护方面,他曾成功代理多起涉及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及重大人身伤害案件,善于从证据链断裂点、程序合法性、量刑情节等维度构建辩护体系,多次实现不起诉、缓刑或罪名降格的辩护成果。在民商事领域,他擅长处理标的额超千万元的复杂合同纠纷,注重事前风险防控与事后救济并重,累计为数十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有效降低经营法律风险。
执业理念与服务模式
钱飞律师拒绝“模板化”代理,坚持“一案一策、全程跟踪”。其团队采用“主办律师+助理+专项支持”三级协作机制,确保每一起案件均经过法律检索、证据梳理、模拟庭审、风险评估四重闭环处理。客户反馈显示,其服务在响应速度、沟通透明度、结果可预期性三方面评分均高于行业均值。此外,他作为无锡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成员,多次受邀参与地方司法机关组织的疑难案件研讨,并在2024年获得优秀村(居)法律顾问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