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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巧辨借贷迷局,精准举证助当事人驳回恶意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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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3 · 1392人看过
导读:在当下复杂的法律纠纷环境中,各类案件层出不穷。自2020年起执业的律师在处理各类案件时发挥着重要作用。刘学勤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在众多案件中维护当事人权益,下面将通过一起借贷纠纷案件详细阐述。
律师巧辨借贷迷局,精准举证助当事人驳回恶意诉讼

一、专业资质与广泛业务

刘学勤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20年开始执业,便展现出了卓越的法律素养。他是浙江富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刑事部主任,专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案件代理、各类合同纠纷以及商事仲裁等领域。执业期间,他处理过几百件婚姻家事案件,还有几百件工伤人损、合同纠纷以及刑事案件等各类案件。

二、案例详情:借贷纠纷迷雾重重

原告陈X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将被告李X、刘X诉至法院,要求二者归还借款547961.49元及利息等。陈X称2014年与李X相识,李X劝说其投资,后又以购买车辆等为由借款,且款项发生在李X与刘X婚姻存续期间,应属夫妻共同债务。被告李X委托刘学勤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刘学勤律师在梳理案件细节时发现,原告与被告李X之间实则存在委托理财关系。2014年11月20日,双方签订《理财协议》,约定陈X出资250万元(后追加50万元)由李X进行股票投资,收益按50%分成。所谓的“借款”,实际是在理财账户盈利后,双方协商以收益为李X购置车辆及相关配套费用,并非借贷行为。

三、庭审抗辩与证据构建

庭审中,刘学勤律师提出关键抗辩。一方面指出双方无借贷合意,案涉款项实为理财收益分配;另一方面,针对原告仅依据转账凭证主张借贷关系,强调其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借贷合意。同时,刘学勤律师方申请调取理财账户流水,虽原告仅提供部分账户流水,但结合协议约定及双方认可的盈利事实,足以形成完整证据链。

四、判决结果与律师价值体现

法院经审理认为,借贷关系成立需同时具备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两个要件。原告虽证明了款项交付,但未能举证证明与被告李X存在借贷合意,而刘学勤律师方已就款项性质为理财收益分配完成举证责任。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原告承担。在这个案件中,刘学勤律师精准案件定性,通过对《理财协议》及交易细节的深度分析,为后续抗辩奠定核心基础;成功构建有效证据链,有力反驳原告诉求;最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避免了巨额经济损失,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其获得的“业务新秀奖”等荣誉,以及杭州市妇联信X维权律师等多个职务,也证明了他在行业内的专业地位和广泛认可,深受各类客户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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