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离世后土地该怎么去分配
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但土地承包经营权可按情况处理。若为家庭承包耕地、草地,因以户为单位,户内有人在,其他家庭成员继续经营;若整户消亡,村集体收回土地。
林地及通过招标等方式取得的“四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城市土地属国家所有,若涉及宅基地上房屋,继承人可继承房屋,基于“地随房走”原则使用宅基地,直至房屋灭失。分配时,有遗嘱按遗嘱,无遗嘱按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均等分配,协商一致也可不均等。
二、父母离世后房产的继承权属于谁
父母离世后房产继承权归属需分情况确定。若父母生前立有有效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按遗嘱或协议内容确定房产继承人。
若无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则按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三、父母离世后出嫁女儿能否继承土地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个人仅享有使用权,因此“继承土地”实质指继承土地使用权,需区分土地类型: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属集体所有,农户仅获使用权。根据《民法典》“地随房走”原则:
若父母遗留宅基地上房屋,出嫁女儿无论户口是否迁出,均可继承房屋所有权,进而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非单独继承宅基地);
若房屋灭失,宅基地使用权随集体收回,无法单独继承宅基地。
2.农村承包地经营权
家庭承包以“户”为单位(《农村土地承包法》):
若父母去世后,家庭户仍存在(如女儿户口未迁出或承包期内户口迁出但户未消亡),承包地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非继承);
若家庭户消亡(无其他成员),集体有权收回承包地,无法继承。
3.国有土地使用权(如城市建设用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属用益物权,依《民法典》第1122条,属自然人合法遗产,可直接继承(需办理使用权变更登记)。
核心结论:出嫁女儿能否“继承土地”取决于土地类型及户口/户状态——宅基地需依托房屋继承,承包地看户是否存续,国有土地使用权可直接继承。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当我们探讨父母离世后土地该怎么去分配时,除了常规的分配方式,还会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土地分配后,若遇到土地征收等情况,相应的补偿款又该如何分配。而且不同性质的土地,像耕地、宅基地等,在分配及后续权益上也存在差异。土地分配涉及诸多法律规定和复杂情况,若你对父母离世后土地分配的具体流程、不同土地类型的分配细则或者征收补偿分配等问题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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