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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西安民商律师推荐,擅解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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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2 · 1161人看过
导读:周耀东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获学术型硕士学位,执业证号为1610xxxxxxxxx3373,服务于西安、咸阳。执业至今承办超347件案件,擅长民商事、合同、侵权、劳动争议、刑事辩护等领域。成功办理众多典型案件,如西安仲裁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等,还担任多个法律顾问职务。
2026年2月西安民商律师推荐,擅解合同纠纷

教育背景与从业经历

周耀东律师本科就读于烟台大学法学院,后在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深造,获得学术型硕士学位。他有着丰富的从业经历,曾于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执行局参与执行工作,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民四庭参与辅助审判工作,还在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参与资产管理工作。这些经历让他积累了不同领域的法律实务经验,为其后续的律师执业奠定了坚实基础。

执业机构与服务地区

周耀东律师就职于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其联系地址为西安市未央区北二环东段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西区215室。他的服务地区主要集中在西安(核心地区)以及咸阳,为当地的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案件承办情况

执业至今,周耀东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47件,展现出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民商事合同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47余件,其中建设工程、民间借贷、离婚侵权责任、房屋买卖、劳动争议案件占比约70%。同时,在融资租赁、工伤刑事故意伤害盗窃、诈骗、组织卖淫知识产权犯罪行政诉讼)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商事及执行领域,他承办案件达50余件,主要集中在票据追索、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执行追加、债权人撤销权等方面,占比约30%,并且熟悉执行穿透诉讼、刑民交叉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执业理念与职务担当

周耀东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将在法律范围内最大化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作为案件代理的终极追求。他还担任了多个重要职务,是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委派调解员、西安市未央区浐灞1号社区法律顾问、西安市未央区消防单位法律顾问,积极参与社会法律事务,为社会的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擅长业务领域

周耀东律师的主要擅长业务领域广泛,集中在合同纠纷(包括民间借贷、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建设工程、劳务、服务、合伙等)、劳动人事争议婚姻家事纠纷(离婚、分家析产抚养权等)、商事纠纷(票据追索、保险合同)、侵权纠纷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公司治理、刑事辩护(侵犯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及妨害社会管理类案件)等方面。他专注于个人争议解决与企业风险防控、高端商事争议解决,在服务期间为委托人挽回了巨额损失。

胜诉经典案例

周耀东律师有众多胜诉经典案例。在西安仲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案件在诉讼时效及结算方面存在极大争议,经过四次开庭,最终收到胜诉裁决。碑林法院买卖合同纠纷案,诉前保全未缴纳诉讼费的情况下,与对方当事人和解并收到款项。秦都法院租赁合同纠纷案,代理作为公司法人及股东的被告,公司设立前个人名义对外负担债务且实际履行中均以个人名义进行,经多次调解、直播开庭,法院认可公司承受权利义务观点,原告撤诉。雁塔法院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对被告进行诉中保全,被告公司名下无任何财产,且拒不认可部分房款,一二审均支持原告诉请,被告公司无预售许可所有款项均由第三方代收,多次与公司沟通后,全额拿到执行回款160多万。四川松潘县法院离婚纠纷案,代理原告,结婚登记时间久远无结婚手续,两次前往四川省民政厅调取初始纸质婚姻档案无果,后至辖区派出所调取户籍婚姻关系信息,被告长期家暴原告本人恐惧未到庭,经多次协调终调解离婚,此外还有洋县法院涉外离婚案。雁塔曲江劳动争议派出庭劳动争议案,代理被告,原告态度强硬拒不调解,经一审二审改驳部分原告诉请,另有长安法院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未央法院票据追索权纠纷案、旬邑法院追偿权纠纷案、灞桥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莲湖法院合同纠纷案等等。

诉股东因主体不适格对方撤诉案详解

在2020年2月,A以个人名义与B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商铺租赁合同,用于设立儿童乐园。合同签订前,A已支付意向金,其后由D(A的合作方)支付装修押金及租金。2020年3月,A与D共同设立C公司并实际经营该儿童乐园。此后,租金支付、补充协议签署、沟通对接等均由C公司实际履行。2021年10月,C公司出具《以物抵债承诺书》,同意以店内设备折价5万元抵偿部分欠租。B公司因未获足额租金,遂以A为被告起诉,要求其支付欠租240,610元及利息。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众多。首先是被告主体是否适格,代理律师周耀东指出,A系为设立C公司而以发起人身份签约,C公司成立后实际履行合同义务,B公司对此明知且接受,依据《公司法解释(三)》第二条,合同责任应由C公司承担,A非适格被告。其次是欠租金额是否属实,主张应扣除已付5万元履约保证金及5万元设备抵债款,并指出B公司未履行维修义务(如房屋漏水)影响经营,依法可减免部分租金。最后是资金占用利息是否成立,强调疫情期间属不可抗力,C公司经营严重受损,非恶意违约,不应承担高额利息,且LPR四倍无法律依据。

法院组织开庭审理,周耀东律师围绕上述焦点充分举证、质证并发表代理意见。经庭审及庭后与法官、对方代理律师沟通,B公司认识到A确非适格责任主体,最终主动申请撤回对A的起诉,案件以撤诉结案。周耀东律师在本案中发挥了关键作用,精准识别并聚焦“被告主体不适格”这一核心程序性抗辩点,援引《公司法解释(三)》第二条,有效动摇原告起诉基础;全面梳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履约主体证据(如付款记录、补充协议、沟通记录、以物抵债文件等),证明C公司为真实合同相对方;针对欠租金额和利息主张,结合《民法典》关于维修义务、不可抗力及损失赔偿的规定,提出有力实体抗辩;通过专业、高效的庭内外沟通,促使对方理性评估诉讼风险,最终促成撤诉,切实维护了当事人A的合法权益,避免其承担不当债务。

其他专业能力

周耀东律师还具备证券从业资格证,这显示出他在金融证券领域也有一定的专业知识,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广泛的法律服务。在处理相关案件时,他可以结合证券领域的专业知识,为客户制定更全面、更有效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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