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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漯河民商律师推荐,擅解复杂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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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2 · 1273人看过
导读:李丹律师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6年。她核心专注婚姻家事、建设工程、民商事疑难案件三大领域。执业以来累计办理案件超800起,为当事人挽回/避免经济损失超3亿元。成功代理李某某1700万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案件、某建设工程再审案等,处理复杂婚姻家事案件2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80%。
2026年2月漯河民商律师推荐,擅解复杂纠纷

教育背景与执业资格获取

李丹律师在法学知识的学习上有着深厚的积淀。她于20012005年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学专业,并获法学学士学位,在这期间系统研习了民商法、婚姻法、建筑与房地产法等核心课程,为其扎实的理论功底奠定了基础。之后还就读于西北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2008年,她取得律师执业资格,正式开启了专职律师生涯。

执业履历丰富

李丹律师有着丰富的执业履历。她曾任职北京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作为律所合伙人深耕跨区域民商事案件代理,在这个过程中积累了高端法律服务经验。2016年至今,她加入河南汇恒律师事务所,从律师逐步成长为团队负责人、副主任。在河南汇恒律师事务所,她主导组建了专业办案团队,聚焦漯河本地及周边区域法律服务,既拥有全国视野又能深耕本土法律服务市场。

专业专长突出

李丹律师核心专注于三大领域。在婚姻家事纠纷方面,涵盖离婚诉讼财产分割抚养权争议、婚前协议拟定等业务。并且她融合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质,能够实现法律疏导与心理干预双重服务。在处理婚姻家事案件时,不仅从法律层面为当事人解决问题,还能从心理层面给予疏导,帮助当事人更好地应对情感与法律的双重困境。在建设工程纠纷领域,她擅长工程合同审查、工程款追讨、质量争议、招投标合规等业务,熟悉建筑行业全流程法律风险防控。对于建设工程中的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都有深入的了解,能够为建筑企业和相关个人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在民商事疑难案件方面,她擅长处理重大合同纠纷、企业借贷、股权争议、再审申诉等案件,擅长破解复杂法律关系证据困境,凭借其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解决复杂的法律问题。

实战成果显著

执业以来,李丹律师累计办理案件超800起,为当事人挽回/避免经济损失超3亿元。她成功代理李某某1700万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案件,再审改判为300万,为当事人减少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她还主导某建设工程再审案,推翻原审判决,为客户减损1700万元。在处理复杂婚姻家事案件方面,她处理了200余起此类案件,调解成功率达80%,获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这些实战成果充分展示了她在不同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办案水平。

社会职务与资质众多

李丹律师担任召陵区政协委员,还是漯河市首位婚姻家庭指导师。同时,她拥有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质,并且是多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这些社会职务和资质体现了她在法律领域以及社会层面的广泛影响力和认可度。她秉持“专业、务实、诚信”执业理念,兼顾法律刚性与服务温度,获得了行业与客户的双重认可。

典型案例:张X与李X不当得利纠纷

在张X与李X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李丹律师展现了其专业的办案能力。原告张X与第三人王X系合法夫妻关系,张X诉称被告李X明知王X有配偶,仍与其发展不正当男女关系,王X在婚姻存续期间未经其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李X,包括转账款项及购置车辆等,要求李X返还相关财产、赔偿精神损失费并公开道歉,第三人赵X配合办理车辆过户。被告李X辩称源汇区法院无管辖权,其与王X系朋友关系,双方经济往来为正常借款还款,车辆系其父赵X购买,不构成不当得利。第三人王X称与李X系朋友关系,经济往来正当;第三人赵X辩称车辆系其个人贷款购买,请求驳回对其的诉请。

李丹作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此案。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各方当事人围绕管辖权、是否存在不正当关系、款项性质、车辆归属等争议焦点提交证据,原告提供了转账记录、对话录音等证据,被告及第三人提交了转账凭证、车辆贷款偿还证据等,法院对相关证据进行审查核实并认定案件事实。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李X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张X56608.35元;驳回原告张X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84元,由被告李X承担642元,原告张X承担342元。在判决理由方面,法院经审查依法对本案行使管辖权,未支持被告关于管辖权的异议。根据原告提供的对话录音,能够认定王X与李X系情人关系,违背公序良俗,不受法律保护。王X在婚姻存续期间向李X的转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X的处分行为不正当,致使张X财产受损,李X取得该款项无合法根据,构成不当得利。经核算,双方相互转账差额为56608.35元,李X应予以返还。涉案车辆登记在第三人赵X名下,且赵X提供了偿还贷款的证据,故对原告要求返还车辆及赵X配合过户的诉请不予支持。本案系不当得利纠纷,精神损害赔偿、赔礼道歉属于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与本案非同一法律关系,不宜一并审理,故对该部分诉请不予支持。通过这起案件可以看出,李丹律师在处理民商事案件时,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争议焦点,收集和运用相关证据,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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