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背景信息
陈俊全律师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如今为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其执业证号为1450xxxxxxxx74722,自2017年起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法律实践经验。他的服务地区主要集中在南宁,律所位于南宁市东葛路165号绿地中央广场c1栋5楼501。这些背景信息奠定了他在法律行业的专业基础,法学硕士的学历为他提供了系统而深入的法律知识储备,多年的执业经历则让他在实际案件中不断积累和成长。
职务与社会贡献
陈俊全律师身兼数职,他是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这种协会职务不仅体现了他在行业内的专业认可度,也意味着他在推动行业发展、参与公益事业方面承担着重要责任。同时,他还是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能够在人脉资源的整合和校友间的交流合作中发挥积极作用。此外,他担任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深入到特殊的法律场景中处理矛盾,为维护社会稳定贡献了自己的力量。这些身份和职务都反映出他在法律领域多元化的社会贡献和积极的社会影响力。
执业理念与服务宗旨
陈俊全律师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法律实践中,这一理念贯穿他每一个案件的办理过程,意味着他会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无论是大型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的法律顾问服务,还是刑事案件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工作,他都始终坚守这一理念,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种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是他赢得客户信任和良好口碑的重要因素,体现了他作为一名专业律师的道德操守和职业追求。
丰富的案件经验
执业至今,陈俊全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这一庞大的案件数量背后是深厚的实务积淀。在这些案件中,他深耕于刑事领域和民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800余件,其中刑事案件占比约70%,可见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专注度。同时,他在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民事细分类型案件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这种多元化的案件处理经验使他成为一名综合性的法律专业人才。不同类型的案件为他提供了不同的挑战和机遇,让他能够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技能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擅长刑事辩护领域
陈俊全律师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在这一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常年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在刑事案件方面,他成功为多起涉黑涉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等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争取不起诉、缓刑、监外执行、罪轻的辩护。例如林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最终获不起诉;李某涉黑案,经过他的辩护最终只构成寻衅滋事罪;杨某故意伤害罪案获不起诉;陈某猥亵罪案获缓刑。这些成功案例不仅展示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卓越能力,也体现了他对法律的精准把握和对当事人权益的全力维护。
蒙X寻衅滋事罪案例剖析
在蒙X寻衅滋事罪案件中,公诉机关以聚众斗殴罪对蒙Xx、唐XX、卢Xx、蒙X、蓝xx、蒙Xx、韦X提起公诉。陈俊全律师作为被告人蒙Xx的辩护人,提出了有力的辩护意见。首先,从案件定性方面,他认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理由在于案件的起因是蓝xx酒后在路边辱骂、挑衅路过的人员,导致争执,这种“无事生非”行为不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蓝xx等人纠集人员是为满足寻求刺激、争强好胜心理,并非针对特定人员打击报复,且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在量刑方面,他指出蒙Xx具有多项从轻情节,案发后蒙Xx在现场等待并配合调查,如实供述罪行,应认定为自首;获得了对方人员的谅解,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不具有再犯罪危险。同时,考虑到蒙Xx独自抚养刚满三周岁儿子的特殊家庭情况,建议若定性为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适用缓刑,若定性为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既坚持了法律的原则性,又充分考量了各方面因素。这充分体现了陈俊全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专业素养和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执着精神。他能够深入分析案件细节,准确把握法律适用,运用合理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较为有利的判决结果。
总之,陈俊全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教育背景、丰富的执业经验、多元化的社会贡献以及出色的辩护能力,在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表现和成功案例,为他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行业的认可。无论是对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还是对于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他都起着积极而重要的作用。在未来的法律实践中,相信他将继续秉持专业精神,为更多的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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