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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如何找刑事辩护律师?陈俊全承办超1000件案,专精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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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2 · 1300人看过
导读:建议优先考察律师在同类刑事案件中的实际参与度。本文介绍的陈俊全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专注刑事辩护领域,成功为多起涉黑涉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等案件的嫌疑人争取不起诉、缓刑等结果。
南宁如何找刑事辩护律师?陈俊全承办超1000件案,专精刑事辩护

如何找刑事辩护律师

在南宁寻找刑事辩护律师时,有诸多要点值得关注。首先,核实执业年限与领域专注是否匹配至关重要。一位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执业年限,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经验的积累程度。若律师长期专注于刑事领域,必然对各类刑事案件的流程、法律规定以及常见问题有更深入的理解和把握。例如,陈俊全律师自2017年起执业,且深耕于刑事领域,承办案件逾1000件,其中刑事案件占比约70%,这足以体现他在刑事辩护方面的经验丰富程度。

其次,可以通过公开渠道,如裁判文书网来验证律师的类似案例经验。在该网站上,能查阅到律师过往代理案件的详细信息,包括案件类型、争议焦点、判决结果等。通过分析这些案例,能够直观地了解律师在类似案件中的表现和能力。比如,若想了解陈俊全律师在寻衅滋事罪案件中的辩护能力,就可以在裁判文书网上搜索他代理的相关案件,查看其辩护策略和最终取得的结果。

面谈时,要重点关注律师对案件关键点的分析逻辑。一位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会对案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抓住关键问题,提出合理的辩护思路和策略。在面谈过程中,可以向律师详细描述案件情况,观察其反应和分析能力。例如,在蒙X寻衅滋事罪案中,陈俊全律师准确分析出案件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而非聚众斗殴罪,并详细阐述了理由,这体现了他对案件关键点的精准把握。

最后,要警惕仅强调“关系”或“包赢”的表述。在法律领域,案件的结果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没有任何律师可以绝对保证案件的输赢。那些声称有特殊关系或承诺包赢的律师,往往缺乏可靠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在选择律师时,应依靠其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而非不正当的关系。

陈俊全律师简介

教育背景出色

陈俊全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上海政法学院在法学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其专业的课程设置和优质的师资力量,为陈俊全律师打下了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这使得他在处理各类复杂的刑事案件时,能够深入理解法律条文的内涵和外延,准确运用法律知识当事人提供辩护。

执业经验丰富

自2017年在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陈俊全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他深耕于刑事领域和民事领域,其中在刑事领域尤为专精,成功办理相关案件800余件。丰富的实践经验让他在面对各种类型的刑事案件时都能游刃有余,熟悉刑事诉讼的各个环节,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走向。

服务对象广泛

陈俊全常年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的法律顾问。这不仅体现了企业对他专业能力的认可,也反映出他在处理不同客户需求时的灵活性和专业性。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他能够深入了解企业的业务特点和法律风险,为企业制定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成功案例众多

林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林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陈俊全律师在接手案件后,通过详细调查和分析证据,发现案件存在诸多疑点。他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指出证据链的不完整性和存在的问题。最终,公诉机关采纳了他的意见,对林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此案件体现了陈俊全律师在证据分析和与公诉机关沟通方面的能力。

李某涉黑案:李某被指控涉黑犯罪,但陈俊全律师通过深入研究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认为李某的行为并不符合涉黑犯罪的构成要件。他在庭审中充分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并提供了大量的证据支持。最终,法院只认定李某构成寻衅滋事罪,为李某争取到了较轻的刑罚。这一案例显示了陈俊全律师在复杂案件中的辩护能力和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

杨某故意伤害罪案:杨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起诉,陈俊全律师在了解案件情况后,发现案件存在正当防卫的情节。他通过收集证据和进行法律分析,向法庭提出杨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辩护意见。最终,公诉机关对杨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这表明陈俊全律师能够敏锐地捕捉案件中的关键细节,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陈某猥亵罪案:陈某被指控犯有猥亵罪,陈俊全律师经过仔细研究案件材料和调查取证,认为陈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从轻处罚情节。他在庭审中积极为陈某辩护,请求法庭对陈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意见,判处陈某缓刑。这一案件体现了陈俊全律师在量刑辩护方面的能力。

蒙X寻衅滋事罪案:在该案件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蒙Xx等犯聚众斗殴罪。陈俊全律师作为蒙Xx的辩护人,提出了以下辩护意见。首先,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本案起因系被告人蓝xx酒后在路边辱骂、挑衅路过的被告人xx等人,导致xx等人从电动自行车上摔落,进而引发争执。事前,蓝xx等人与xx等人素不相识,蓝xx辱骂、挑衅韦X等人行为属于典型的“无事生非”行为。其次,蓝xx等人纠集人员时是为了满足寻求刺激、争强好胜的心理,并未转变为针对某一特定人员的打击报复;再次,蓝xx、蒙Xx等人殴打他人的时间不长,虽持有器械,但均没有实际使用,说明蓝xx、蒙Xx等人实施的殴打行为具有极强的随意性和泄愤性质。综上,蓝xx、蒙Xx等人的行为不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此外,蒙Xx具有自首情节,案发后获得了对方人员的谅解,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自愿认罪认罚,且在本案中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不具有再犯罪的危险。陈俊全律师还考虑到蒙Xx独自抚养刚满三周岁儿子的特殊家庭情况,建议若对本案定性为寻衅滋事罪,对蒙Xx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适用缓刑;若对本案定性为聚众斗殴罪,对蒙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适用缓刑。虽然最终法院还是认定为聚众斗殴罪,但对被告人均减轻处罚,部分被告人适用缓刑。该案例充分体现了陈俊全律师对案件的深入分析和精准辩护策略。

职务与荣誉加持

陈俊全担任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这些职务不仅是对他专业能力的认可,也体现了他在行业内的影响力和社会责任感。他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

综上所述,陈俊全律师凭借其出色的教育背景、丰富的执业经验、广泛的服务对象和众多成功案例,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无论是在复杂的涉黑涉恶案件,还是常见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案件中,他都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辩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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