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背景与执业起始
俞雯律师本科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后于南京大学深造,取得国际法硕士学位,并且是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她拥有丰富的多地工作、实习、交流经验,涵盖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江苏省司法厅、悉尼大学、台X政治大学等。硕士毕业后,俞雯律师即投身律师行业,开启了自己的法律执业生涯,至今已有数年时间,从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执业机构与职务
俞雯律师现任职于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并且是该所的合伙人。她是大成南京分所2024年引进加盟的优秀合伙人,这足以证明她在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潜力得到了行业内的认可。在律所中,她凭借自己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律所的发展和客户的权益保障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擅长领域与案件数量
俞雯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擅长房产纠纷领域,在该领域深耕多年,已成功办理房产纠纷相关案件100余件,其中尤为专精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此类案件占比约50%。同时,她在公司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经济纠纷等细分类型也有涉足。她专注于民商事诉讼、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基础设施、婚姻家事及财富传承领域,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商事合同纠纷等均有深入研究。
执业理念
俞雯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她都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力求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这种理念贯穿于她的整个执业过程,让她在处理案件时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行业荣誉与社会职务
俞雯律师获得了诸多荣誉和担任了一些社会职务。她是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优秀青年律师,这体现了她在青年律师群体中的优秀表现。同时,她还是南京电视台德法同行十佳新媒体宣讲律师,曾多次前往电视台录制普法视频,通过生动有趣的普法小案例小故事向观众讲解民法典,为法律知识的普及做出了贡献。此外,她还是南京市鼓楼区青联委员、南京市房地产领军人才培训营成员,这些身份也展示了她在行业内的影响力和社会认可度。
在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租赁纠纷案件中,被告章XX委托俞雯律师等作为代理人。原告马鞍山市XX诉称,与被告石XX签订《钢管扣件租赁合同》,石XX未按时归还租赁物并支付租金。一审法院认定石XX与章XX之间成立口头委托代理关系,章XX代为提取租赁物的行为属代理行为,民事责任应由石XX承担,同时对租金请求予以部分支持。石X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通话记录、租赁单据内容及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等证据,可以认定石XX与章XX之间形成事实上的委托代理关系,章XX的行为未超出委托范围,相关责任应由石XX承担。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俞雯律师在该案中,通过对证据的分析和法律关系的准确把握,为被告章XX成功免除了责任,体现了她在代理案件中的专业能力。
代表性案件之房屋买卖调解案
在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徐XX、王某某起诉被告胡某X、谭XX。原告诉请被告协助将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的不动产变更登记至原告徐XX名下、支付违约金等。俞雯律师作为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了此案。案件于2024年10月23日立案,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最终,被告胡某X、谭XX于房屋解除查封后三日内配合原告办理过户手续,原告于办理过户当天向被告支付增加的购房款16万元等。俞雯律师在该案中,积极促成双方调解,帮助被告免于高额索赔并促成和解,展现了她在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的灵活性和沟通协调能力。
代表性案件之购房款截留案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南京XX公司、XX公司、第三人江苏XX公司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产生诉讼。原告主张被告交付商铺、协助办理产权登记并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被告则辩称原告未支付全部购房款等。俞雯律师及冒某某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了此案。原告于2021年3月在案涉项目售楼处购买商铺,向XX公司支付购房款共计147万元,但被告以原告未付清全款为由拒绝交付房屋。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双方就款项支付是否到位、XX公司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疫情影响是否构成免责事由等展开辩论。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南京XX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交付商铺,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俞雯律师在该案中,通过对案件事实的深入调查和法律条文的准确适用,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成功助力客户最终收房。
综上所述,俞雯律师凭借其优秀的教育背景、丰富的执业经验、专业的办案能力以及良好的执业理念,在房产纠纷等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她在多个代表性案件中的出色表现,充分展示了她作为一名优秀律师的素养和能力,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