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背景良好
段彪永律师具备优秀的教育背景。他本科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专业,获得法学学士学位,为其法律知识体系的构建打下了坚实基础。之后,他又在中国政法大学深造,攻读刑法专业硕士学位,进一步提升了自己在法律专业领域的深度和广度。这种跨层次、跨领域的学习经历,使他拥有了全面且扎实的法律素养,为其在律师执业生涯中处理各类复杂案件提供了有力的知识支撑。
工伤领域深耕
自2011年开始执业以来,段彪永律师一直深耕于云南省内工伤赔偿领域。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工伤案件已逾600件,深厚的实务积淀使他成为该领域的专家。他尤为专精于工伤赔偿案件,此类案件占其承办案件总数的约90%。同时,在工亡案件、超龄工伤认定等细分类型上,他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此外,在不予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诉讼领域,他亦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案件达13件,其中主要集中在不予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占比约80%。他还熟悉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部位增补等关联案件的处理,全面覆盖了工伤赔偿相关的各个环节。
代理典型案件
2023年3月,申请人入职被申请人处,月工资8000元,由被申请人次月15日左右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发放。然而,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2023年5月,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货车上装塑料管时不慎从货车上摔下受伤,随后送医院治疗。2024年11月,经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申请人伤害情形为工伤。2025年5月,经云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认定申请人为伤残八级。
段彪永律师接受委托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为申请人维权。仲裁委员会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结合未参保、双方劳动关系已解除等法律事实,本案所涉的工伤保险待遇均由被申请人依法支付。对于停工留薪期工资,参考《云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申请人受伤害部位所对应的停工留薪期应为35.5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综合住院天数及工资等客观事实,仲裁委对申请人的主张予以适当支持,具体支持金额为24000元(8000元/月x3月)。对于住院期间护理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综合市场价格水平、有关标准和举证实际,以及相关法律事实,仲裁委对申请人主张的2400元予以支持。
最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云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经仲裁庭合议,裁决由被申请人公司支付申请人下列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80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909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47294元、停工留薪期工资24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48元、住院期间护理费2400元。上述款额合计311140元,限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完毕。此案件充分体现了段彪永律师在工伤赔偿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
执业坚守理念
段彪永律师秉持“责任为先,全力以赴”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他都将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每一个环节。无论是前期的证据收集、法律分析,还是庭审中的辩论、调解,他都全力以赴,力求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结果。他的这种执业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也在工伤赔偿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他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的执业理念,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懈努力。
律所工作担当
段彪永律师作为云南曲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不仅在个人案件处理上表现出色,还积极参与律所的管理和发展工作。他凭借自己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知识,为律所的团队建设、业务拓展等方面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他与律所其他律师密切合作,共同探讨案件解决方案,分享经验和技巧,促进了律所整体业务水平的提升。在律所的日常运营中,他积极承担责任,协调各方资源,为律所的稳定发展贡献着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