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背景与从业经历
周耀东律师拥有深厚的学术背景,本科就读于烟台大学法学院,后以优异成绩考入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获得学术型硕士学位。在求学过程中,他系统学习了法学理论知识,为日后的法律实践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他曾在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参与执行工作,这段经历让他熟悉了法院执行的流程和要点,积累了丰富的执行经验。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民四庭辅助审判工作时,他深入了解了民事审判的程序和规则,对各类民事案件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此外,他还在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参与资产管理工作,这使他对金融领域的法律问题有了独特的见解。这些丰富的从业经历,让周耀东律师能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客户提供更专业、更全面的法律服务。
服务地区与执业机构
周耀东律师服务于西安(核心地区)、咸阳等地,为当地的企业和个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他执业于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该所位于西安市未央区北二环东段,周耀东律师的办公室在西区215室。律所拥有良好的办公环境和专业的法律团队,为周耀东律师开展业务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凭借其专业的服务和良好的口碑,周耀东律师在当地法律界赢得了广泛的认可。
擅长领域与案件类型
周耀东律师擅长民商事、合同、侵权、劳动争议、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47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在民商事合同领域,他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47余件,尤为专精于建设工程、民间借贷、离婚、侵权责任、房屋买卖、劳动争议案件,这些案件占比约70%。同时,在融资租赁、工伤、刑事(故意伤害、盗窃、诈骗、组织卖淫、知识产权犯罪、行政诉讼)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在商事及执行领域,周耀东律师亦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案件达50余件,主要集中在票据追索、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执行追加、债权人撤销权等方面,占比约30%,并熟悉执行穿透诉讼、刑民交叉等关联案件的处理。他能够根据不同案件的特点,制定个性化的解决方案,为客户争取最大的利益。
执业理念与职务担当
周耀东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将法律范围内最大化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作为案件代理的终极追求。在工作中,他始终以客户的需求为导向,认真负责地处理每一个案件。他还担任着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委派调解员、西安市未央区浐灞1号社区法律顾问、西安市未央区消防单位法律顾问等职务。在担任调解员期间,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良好的沟通能力,成功调解了多起纠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作为社区和消防单位的法律顾问,他为社区居民和消防单位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办案成果与客户反馈
从业以来,周耀东律师独立办理案件180余件,案件办理结果及当事人反馈普遍较好。他专注于个人争议解决与企业风险防控、高端商事争议解决,服务期间为委托人挽回巨额损失。例如在西安仲裁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该案诉讼时效及结算存在极大争议,经过四次开庭,周耀东律师最终收到胜诉裁决。在碑林法院买卖合同纠纷案中,诉前保全未缴纳诉讼费的情况下,他与对方当事人和解,为委托人收到款项。这些成功案例充分展示了周耀东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办案水平。
胜诉经典案例剖析
在众多胜诉案例中,有几个案例尤为典型。在雁塔法院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中,对被告进行诉中保全,被告公司名下无任何财产,且拒不认可部分房款。一二审均支持原告诉请,被告公司无预售许可所有款项均由第三方代收。周耀东律师多次与公司沟通,最终全额拿到执行回款160多万。在四川松潘县法院离婚纠纷案中,代理原告,结婚登记时间久远无结婚手续,两次前往四川省民政厅调取初始纸质婚姻档案无果,后至辖区派出所调取户籍婚姻关系信息,被告长期家暴原告本人恐惧未到庭,经多次协调终调解离婚。这些案例体现了周耀东律师在面对复杂案件时,能够灵活运用法律知识,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
2020年2月,A以个人名义与B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商铺租赁合同,用于设立儿童乐园。合同签订前,A已支付意向金,其后由D(A的合作方)支付装修押金及租金。2020年3月,A与D共同设立C公司并实际经营该儿童乐园。此后,租金支付、补充协议签署、沟通对接等均由C公司实际履行。2021年10月,C公司出具《以物抵债承诺书》,同意以店内设备折价5万元抵偿部分欠租。B公司因未获足额租金,遂以A为被告起诉,要求其支付欠租240,610元及利息。
周耀东律师作为A的代理律师,精准识别并聚焦“被告主体不适格”这一核心程序性抗辩点,援引《公司法解释(三)》第二条,指出A系为设立C公司而以发起人身份签约,C公司成立后实际履行合同义务,B公司对此明知且接受,合同责任应由C公司承担,A非适格被告。同时,他全面梳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履约主体证据,如付款记录、补充协议、沟通记录、以物抵债文件等,证明C公司为真实合同相对方。针对欠租金额和利息主张,结合《民法典》关于维修义务、不可抗力及损失赔偿的规定,提出有力实体抗辩,主张应扣除已付5万元履约保证金及5万元设备抵债款,并指出B公司未履行维修义务影响经营,依法可减免部分租金,强调疫情期间属不可抗力,C公司经营严重受损,非恶意违约,不应承担高额利息,且LPR四倍无法律依据。
法院组织开庭审理,周耀东律师围绕上述焦点充分举证、质证并发表代理意见。经庭审及庭后与法官、对方代理律师沟通,B公司认识到A确非适格责任主体,最终主动申请撤回对A的起诉,案件以撤诉结案。周耀东律师在本案中发挥了关键作用,通过专业、高效的庭内外沟通,促使对方理性评估诉讼风险,切实维护了当事人A的合法权益,避免其承担不当债务。
周耀东律师凭借其丰富的专业知识、扎实的实践经验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在法律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无论是处理复杂的民商事合同纠纷,还是解决刑事辩护等问题,他都能够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是值得客户信赖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