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陈俊全律师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在法律行业深耕多年,现任职于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是该所的合伙人。他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法律工作中始终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力求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其丰富的教育背景为他的法律实践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使其在处理各类复杂案件时能够游刃有余。
丰富的执业经历
陈俊全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拥有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刑事和民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800余件,其中刑事案件占比约70%。在刑事辩护方面,他为众多涉黑涉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等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争取到了不起诉、缓刑、监外执行、罪轻的辩护结果。在民事领域,他在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细分类型上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重要职务与社会贡献
陈俊全律师不仅在案件处理上表现出色,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和行业建设。他担任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为行业的发展和规范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同时,他还是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促进校友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此外,他还是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监狱的和谐秩序发挥着积极作用。
成功案例之林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
在林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中,陈俊全律师凭借其敏锐的法律洞察力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他通过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寻找案件的关键突破点。在庭审过程中,他以严谨的逻辑和有力的论证,为林某某进行了精彩的辩护。最终,林某某获得了不起诉的结果,成功摆脱了刑事指控。这一案例体现了陈俊全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对案件的精准把握。
成功案例之李某涉黑案
李某涉黑案是一起较为复杂的案件,社会关注度较高。在办理此案时,陈俊全律师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他仔细研究案件细节,与李某进行了多次深入的沟通,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在辩护过程中,他通过对证据的分析和法律条文的运用,指出李某的行为并不构成涉黑犯罪,最终李某只被认定构成寻衅滋事罪。这一结果不仅为李某减轻了法律责任,也体现了陈俊全律师在复杂案件中的辩护能力和对法律的准确理解。
成功案例之杨某故意伤害罪案
杨某故意伤害罪案中,陈俊全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分析。他通过与证人的沟通和对现场证据的收集,为杨某构建了有力的辩护策略。在庭审中,他向法庭展示了杨某的行为存在正当防卫的情节,最终杨某获得了不起诉的结果。这一案例再次证明了陈俊全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专业素养和对法律的灵活运用能力。
成功案例之陈某猥亵罪案
在陈某猥亵罪案中,陈俊全律师深入了解案件背景和陈某的个人情况。他通过对证据的审查和对法律适用的研究,为陈某提出了合理的辩护意见。在辩护过程中,他强调陈某的犯罪情节较轻,且有悔罪表现。最终,陈某获得了缓刑的判决结果,这既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也为陈某提供了改过自新的机会。
成功案例之蒙X寻衅滋事罪案
公诉机关指控蒙X等七人犯聚众斗殴罪,陈俊全律师作为蒙Xx的辩护人参与了此案。在案件中,陈俊全律师提出了两点关键辩护意见。首先,他认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从案件起因来看,是被告人蓝xx酒后在路边辱骂、挑衅路过的蒙X等人,导致双方发生争执,这种“无事生非”的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而且蓝xx等人纠集人员是为了寻求刺激、争强好胜,并非针对特定人员的打击报复,且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其次,他指出蒙Xx具有多个量刑情节。案发后,蒙Xx在案发现场等待并配合民警调查,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认定为自首;蒙Xx获得了对方人员的谅解,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自愿认罪认罚;蒙Xx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不具有再犯罪的危险。考虑到蒙Xx独自抚养刚满三周岁儿子的特殊家庭情况,若定性为寻衅滋事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适用缓刑,若定性为聚众斗殴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对七被告人减轻处罚,对蓝xx、蒙Xx、韦X适用缓刑。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陈俊全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辩护策略和对法律适用的精准把握。
陈俊全律师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取得了一系列成功的辩护案例。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出色表现,使其成为南宁地区备受瞩目的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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