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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居宽律师:深耕多领域法律实务,为企业与客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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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2 · 1930人看过
导读:张居宽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自2009年执业至今。他是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身兼多职,具备企业合规师等资格。其深耕企业合规、建筑工程等领域,承办案件逾千件,2022年起为金湖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服务且代理案件全胜诉。秉持“一切以当事人利益为重”理念,专业能力获客户信赖。
张居宽律师:深耕多领域法律实务,为企业与客户保驾护航

一、多元身份铸就专业底蕴

张居宽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深厚的学术背景。他不仅是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与主任律师,还是中共/党员,同时担任江苏省律师财税委员会委员、淮安市金融委员会委员。此外,他还具备企业合规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师等资格。2004年起从事企业法务工作,2008年转入律师行业,多年的工作经历让他在企业日常法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劳动人事、合同法建筑工程公司法等领域有独到见解。

二、丰富实务经验彰显专业实力

自2009年执业以来,张居宽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千件。他深耕于企业合规、建筑工程、公司法及民间借贷纠纷等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上千余件。2022年起,他带领律所为金湖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间代理案件全部胜诉,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和实务水平。他长期担任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凭借专业法律技能与税务知识的结合,为企业提供更全面、可靠的税务服务,精通税法与民商法交叉适用,擅长重构税务争议解决路径。

三、经典案例凸显精准抗辩能力

在某置业公司与某建设集团、某自然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案件中,张居宽律师作为被告方律师,针对案件核心争议点进行了精准抗辩。提出双方合同未约定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的义务,开具发票并非合同约定义务;指出开具发票属于行政法律关系,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针对自然人被告,提出其并非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适格主体,原告起诉主体错误。最终,法院采纳了其抗辩意见,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充分体现了他在法律实务中的精准判断和有效应对能力。

四、坚守理念赢得客户信赖

张居宽律师始终坚持“一切以当事人利益为重”的执业理念,致力于寻求及维护客户利益最大化。他树立精品意识,深刻理解委托人对维护自身权利的价值取向。凭借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沟通、协调能力,他能快速准确地把握具体法律问题的实质,合理有效预见和及时处理相关法律风险,以精深的专业智慧和高超的法律技能赢得了客户的尊重和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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