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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民间借贷纠纷案例凸显董宝涛律师多年执业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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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2 · 1323人看过
民间借贷专业律师 董宝涛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2年
律所: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01201410700810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288241074
案例展示:24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涉外代理经验,办过大案,会外语,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董宝涛律师,从事法律工作9年,现为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办刑事辩护、医疗纠纷、合同事务等领域案件,刑事辩护办案经验丰富,拥有完善的医疗纠纷特色法律服务体系。董律师热爱律师事业,刻苦钻研律师业务,办案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热心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受到当事人的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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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董宝涛律师自2014年起在昆明、保山等地执业,现就职于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500件,业务涵盖刑事辩护、医疗纠纷等多领域。在邹XX诉陈XX、周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其作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展现出在民商事领域的实务能力。
昆明民间借贷纠纷案例凸显董宝涛律师多年执业实务经验

一、律师执业背景与多元业务领域

董宝涛律师1990年1月出生,云南腾冲人,2013年毕业于云南警官学院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11年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自2014年起专职执业,现为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其专业领域广泛,涉及刑事辩护(含刑事合规)、建设工程法律事务、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以及重大民商事争议解决与企业法律顾问服务。

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详情

在邹XX诉陈XX、周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董宝涛律师作为原告邹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2015年8月10日,被告陈XX、周XX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借款500000元,原告通过POS机刷给被告陈XX500000元,两被告出具借据,约定还款期限为2015年9月30日。但截止2017年2月23日起诉时,被告均未支付任何本金和利息。

三、庭审情况与证据采信

案件于2017年2月23日立案,被告陈XX、周XX经公告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原告围绕诉讼请求提交了原告身份证、入住证明、被告身份证复印件、借据、交易明细、情况说明、结婚证复印件等证据,法院向兴业XX调取了POS机商户号的信息。被告未发表质证意见亦未提交证据,上述证据符合真实性及关联性,法院予以采信。

四、法院判决与律师作用体现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效,认定借款已交付500000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支持原告要求被告归还借款的诉请,对于借期内利息不予支持,但支持原告主张的按照一至三年期贷款利率5.25%计算的逾期利息。最终判决被告陈XX、周XX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邹XX借款本金500000元以及以500000元为本金自2015年10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5.25%计算的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和公告费。董宝涛律师在该案中通过协助原告组织证据等工作,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其他领域执业成果

除了此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董宝涛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有多起撤销案件、不起诉、缓刑和轻判案例;在医疗纠纷领域累计为当事人争取到近千万元的赔偿;在建设工程与商事再审程序方面也有成功案例,如代理涉案标的额高达1.53亿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获得法院对原告诉讼请求的全部支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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