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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百色刑事及民商纠纷律师黄光杰:办理保护植物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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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2 · 1691人看过
导读:黄光杰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主要处理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离婚纠纷等业务。他经办案件超千件,典型案例有柯XX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在该案中,他精准梳理情节,为被告人争取从宽处罚奠定基础。
广西百色刑事及民商纠纷律师黄光杰:办理保护植物案等

执业背景

黄光杰律师毕业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自2020年起在广西齐川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执业至今,他经办的案件数量超过千件,服务地区覆盖广西、百色。其执业理念明确,擅长企业法务处理、民商经济纠纷解决、刑事辩护等诉讼业务,秉持“认真负责、细心高效”的服务宗旨,致力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刑事辩护案例

在柯XX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中,被告人柯XX为非法获利,于2019年底在明知苏铁系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情况下,仍多次向他人收购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德保苏铁,后进行培育并出售。2020年至2021年期间,柯XX先后4次购买德保苏铁约200株,部分售出获利10920元。2021年10月17日,柯XX主动配合公安民警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案件审理期间,黄光杰律师作为柯XX的辩护人介入。他全面查阅案卷材料、会见被告人,梳理案件细节与量刑情节。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柯XX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要求其承担恢复生态环境成本16786元。黄律师提出柯XX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无主观故意、事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且认罪认罚,建议认定其构成自首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

最终,法院经审理查明,柯XX的行为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采纳了“柯XX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但未采纳认定自首及适用缓刑的建议。判决柯XX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退缴恢复生态环境成本16786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10920元。黄律师精准梳理案件核心情节,为被告人争取从宽处罚奠定基础,有效降低了量刑幅度。

服务客户方式

在办案过程中,黄光杰律师注重对案件的深入研究和专业的法律分析,尽可能多收集相关证据,整理好代理思路。他会及时与客户沟通,让客户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对于不同类型的案件,他都能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辩护或代理策略,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刑事辩护还是民商事纠纷处理,他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合理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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