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质背景奠定专业基础
曾惠媛律师是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自2023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50xxxxxxxxx1118,服务地区为广西南宁,联系地址在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36-1号广西华润大厦36F。她毕业于温州大学法学本科专业,这是国家级一流法学本科专业院校,系统构建了全面的法学知识框架,夯实了民法、商法、行政法等核心领域的理论基础,培养了严谨的法律思维与逻辑分析能力。之后深造于西北政法大学,攻读民商法学硕士学位,期间专注于民商法前沿理论与实务问题研究,为后续实务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学术支撑。
二、丰富经历积累实战经验
曾惠媛律师具备法院、检察院、公证处等多家司法机关及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经验。她曾在南宁某基层法院民事庭正式工作,深度参与案件全流程办理,涵盖案件接收、证据梳理、庭审辅助、文书撰写、调解协调等关键环节。累计参与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数百件,接触案件类型涉及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物权纠纷、劳动争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多个领域,熟悉司法机关办案流程、裁判思路及证据认定标准,能够精准把握案件核心争议点,积累了应对复杂案件的实战经验与技巧。
三、聚焦核心提供专业服务
执业以来,曾惠媛律师始终专注于民商法研究及行政案件代理,聚焦当事人核心诉求,将理论知识与实务经验有机结合,为当事人提供针对性的法律解决方案。她擅长行政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领域。在民商事领域,擅长为企业及个人提供合同审查、纠纷预防与化解、权益维护等服务;在行政领域,熟练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助力当事人应对行政机关履职纠纷,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典型案例彰显专业能力
在保视同缴费年限认定争议案中,曾惠媛担任李X诉该局基本医疗保险资格认定及行政复议一案的某医保局委托诉讼代理人。原告李X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时,主张其1999年4月至2007年3月在某公司的工作时间应认定为医保视同缴费年限,不服某医保局作出的不予认定《答复》及某政府维持该《答复》的行政复议决定,诉请法院撤销两项行政行为并重新认定。曾惠媛律师紧扣“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标准”核心争议点,构建三层抗辩体系:明确法律适用边界,强调视同缴费年限需满足的法定条件;夯实事实依据,指出原告证据存在严重缺漏,不适用视同年限政策;论证行政行为合法性,全面梳理医保局《答复》及市政府复议决定的作出流程,佐证程序合规、依据充分,驳斥原告诉求。庭审中,她清晰阐述代理意见,针对原告主张逐一精准驳斥。最终法院全面采纳其意见,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此案例充分彰显了曾惠媛律师在行政诉讼代理领域精准研判法律适用、构建严密抗辩体系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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