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执业履历
王谦律师自2010年起开始在山东海达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37xxxxxxxx951692。其所在的律所位于青岛市香港东路69号凯旋山庄34号楼3—4层。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王谦成功代理了数百起诉讼与非诉案件,展现出了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扎实的专业能力。他秉持着“专业尽责、客户至上”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作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以及资深团队负责人,王谦在法律行业中有着一定的影响力。
擅长业务领域
王谦律师擅长的领域主要集中在刑事辩护和婚姻家庭方面,其中刑事辩护是他最为擅长的方向。在刑事辩护领域,面对复杂的刑事案件,他凭借着卓越的法律分析能力,能够深入研究案件细节,找出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和辩护要点。在庭审中,他以稳健的办案风格和出色的庭辩技巧,为当事人进行有力的辩护,屡次为当事人赢得超预期的合法权益。在婚姻家庭领域,他也处理过众多案情复杂、争议巨大的案件,能够根据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出最优的解决方案,维护当事人在婚姻关系中的合法权益。
经典借款案处理
在2012年,王谦律师代理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某某1与被告XXxx有限公司、XX市xx区xx中心于2011年1月12日签订借款合同,原告向被告XXxx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xx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年利率为x%,还款方式为按期付息、到期还本。被告XX市xx区xx中心以其名下的XX市xx区xx路xx号XXX房产为借款提供抵押担保,被告XX市xx区xx中心和被告某某2均承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借款到期后,三被告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委托王谦律师将三被告诉至XX市xx区人民法院。
王谦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仔细审查相关证据,包括抵押借款合同、借款借据、具结书、保证书、房地产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律师费发票等。通过对案件事实的梳理和法律条文的研究,王谦律师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被告XXxx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还款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被告XX市xx区xx中心作为抵押人,应按照合同约定以抵押房产承担担保责任;被告XX市xx区xx中心和被告某某2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原告主张的律师代理费属于合同约定由被告承担的费用。
最终,法院采纳了王谦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XXxx有限公司偿付原告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以及律师代理费;被告XX市xx区xx中心、被告某某2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由三被告负担。这起案件的成功代理,充分体现了王谦律师在合同纠纷案件处理中的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
多领域案件成果
除了上述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王谦律师还经手了多宗婚姻、房产及刑事案件。这些案件以案情复杂、争议巨大著称,但他均能凭借自身的专业素养,为当事人制定出最佳的解决方案。在婚姻案件中,他会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情感因素和财产分配等问题,尽力为当事人争取公平合理的结果;在房产案件中,他会深入研究房产的产权归属、交易流程等细节,为当事人维护合法的房产权益;在刑事案件中,他会全力以赴为当事人进行辩护,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王谦律师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的执业理念,在青岛地区的法律界赢得了良好的口碑。他将继续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等擅长领域深耕,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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