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与执业起步
俞雯律师本科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后于南京大学深造,取得国际法硕士学位,且为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她拥有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江苏省司法厅、悉尼大学、台X政治大学等多地工作、实习、交流经验。硕士毕业后,俞雯便投身律师行业,开启了她的法律执业生涯,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1113,服务地区为南京,现就职于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为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座710楼。
执业经历与案件数量
从2021年执业至今,俞雯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展现出深厚的实务积淀。她深耕于房产纠纷领域,已成功办理房产纠纷相关案件100余件,其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50%,可见其在该细分领域的专注与专业。同时,她在公司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经济纠纷等细分类型也有所涉足,体现了其较为宽泛的业务涉猎范围。
专业能力与荣誉
俞雯律师具备多方面的专业能力,拥有英语六级证书、雅思7分的成绩以及会计从业资格证,这些多元化的专业能力为她处理各类复杂案件提供了有力支持。在其执业过程中,收获了诸多荣誉。她是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还曾获得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优秀青年律师称号。此外,她还是南京电视台德法同行·南京律师团十佳新媒体宣讲律师,多次前往电视台录制普法视频,以生动有趣的普法小案例小故事向观众讲解民法典,为法治宣传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她还担任南京市鼓楼区青联委员、南京市房地产领军人才培训营成员等社会职务。
处理房屋买卖合同再审纠纷
在“签了合同想反悔,面对天价违约金如何依法维权”这起案件中,再审申请人刘XX与被申请人薛XX、芮XX因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纠纷。2023年6月20日,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刘XX支付2万元定金后于6月25日反悔,明确表示不再购买该房屋。薛XX、芮XX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54万元违约金,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刘XX不服一审判决,委托俞雯律师申请再审。
再审阶段,俞雯律师指导并协助刘XX收集并提交关键证据——2023年6月25日刘XX与卖方及中介工作人员的录音,该录音旨在证明双方曾就合同解除事宜进行过协商。基于此新证据,俞雯律师向法庭提出两大核心主张:双方已就合同解除达成一致,原审法院对此事实认定错误;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条款存在争议,刘XX主张违约金为0元,原审适用法律错误。在法庭审理中,俞雯律师围绕“双方是否达成解除合意”以及“违约金是否过高”两大争议焦点进行了有力辩论,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提出即便构成违约,54万元的违约金也“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请求法院依法予以调整。最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刘XX构成违约,但将54万元违约金大幅调整为5万元,扣除已支付的2万元定金,刘XX仅需再支付3万元。俞雯律师在本案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实现再审逆转,搜集关键证据为胜诉奠定基础,精准运用法律为当事人直接挽回了近50万元的经济损失,并提供全程的法律支持和心理疏导,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解决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在“购房款被渠道方截留147万,律师介入,助力客户最终成功收房”一案中,原告张某某与被告南京XX公司、XX公司、第三人江苏XX公司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产生诉讼。原告于2021年3月在案涉项目售楼处购买商铺,向XX公司支付购房款共计147万元,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后被告以原告未付清全款为由拒绝交付房屋,原告提起诉讼。
庭审中,双方就款项支付是否到位、XX公司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疫情影响是否构成免责事由等展开辩论。俞雯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积极参与并推动案件的进展。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南京XX公司向原告交付商铺,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判决理由为XX公司在售楼处以自己名义销售商铺,其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对XX公司具有约束力,原告已支付全部购房款,被告应履行交付与协助办证义务;因疫情影响施工进度,且原告在付款过程中存在不当之处,法院不支持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请求;因违约金请求不成立,原告要求XX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缺乏依据,不予支持。俞雯律师在该案件中,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助力原告成功收房,维护了当事人合法合理的权益。
总的来说,俞雯律师凭借扎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办案经验以及专业负责的执业态度,在房产纠纷等领域积累了众多成功案例,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展现出其作为一名优秀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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