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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成功破解包租公司“跑路”困局,为房东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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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2 · 1787人看过
导读:本文讲述了一起包租公司“空壳”跑路案件,原告唐先生面临租约到期无法收回款项困境。四川睿塔律师事务所郭寿瑶律师通过深入调查、调整诉讼策略等方式,让未出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最终为房东挽回全部经济损失,解决执行难题。
律师成功破解包租公司“跑路”困局,为房东挽回损失

一、执业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

郭寿瑶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现就职于四川睿塔律师事务所,担任律所副主任、企业法律服务团队负责人。她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法学本科,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郭律师深耕于民商事业务,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尤其专精于应收账款及执行案件,同时在股权纠纷和婚姻家事领域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她秉持“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用商业+专业,为企业创造更大的效益”的执业理念,担任多家中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帮助企业合规经营管理,防控法律风险。

二、包租公司“跑路”引发纠纷

在(20XX)川01XX民初XXXX号案件中,原告唐先生与被告成都住XX公司签订了《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然而该公司自2019年12月24日起停止支付租金及物业费等费用。不仅如此,公司还试图通过股权转让等手段逃避债务,唐先生面临租约到期却无法收回款项的困境。

三、律师辩护策略显成效

面对这一复杂情况,郭寿瑶律师展开了一系列有效的辩护工作。首先,她深入调查被告公司的工商档案及股权变动情况,发现被告公司系自然人独资公司,在合同履行期间及债务产生期间,原股东黄先生将股权全部转让给了邱先生,且双方均未实际缴纳出资。接着,郭律师调整诉讼策略,代表原告向法院申请追加黄先生、邱先生为本案共同被告,打破了包租公司通过“换壳”逃避债务的企图。在庭审中,郭律师依据《公司法》主张被告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发生混同,要求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她精准核算原告的各项损失,包括垫付的租金、物业费等,并合理主张逾期利息

四、胜诉判决挽回经济损失

法院最终采纳了郭寿瑶律师的代理意见,确认《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合法有效,认定被告公司构成违约。由于黄先生与邱先生在持股期间均未实缴出资,且无法证明财产独立,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股东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责任,黄先生与邱先生需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终,被告成都住XX公司需支付原告租金9500元、物业费等共计1723.17元以及逾期利息,黄先生、邱先生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案是典型的长租公寓/包租公司“跑路”引发纠纷,郭寿瑶律师通过追加未出资股东的辩护策略,成功穿透了公司面纱,让背后“未实际出资”的股东无法逃避债务,为房东挽回了全部经济损失,有效解决了“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执行难题,展现了她在债务执行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出色的办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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