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信息与教育背景
范欣璐律师是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的一员,自2017年开启执业生涯,其执业证号为132xxxxxxxx608276。她服务于南通地区,律所的具体联系地址为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28号天宝国能大厦3F。在教育方面,她拥有本科学历。多年的法律学习与实践的结合,为她在法律领域的深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丰富的办案经验
范欣璐律师拥有丰富的法庭经验,执业多年来总办理案件数量近千件,其中婚姻案件就办理了400多起。凭借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与精准的办案策略,她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这一系列的案件处理过程,不仅让她熟悉了各类法律程序,更锻炼了她应对复杂法律问题的能力。她在不同案件中积累的经验,如同一块块基石,构建起她坚实的法律专业能力体系。
聚焦核心业务领域
她的核心业务聚焦在婚姻家事、继承纠纷、赠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这四大领域。其中,离婚纠纷案件是她的核心专精方向,承办占比高达45%。在离婚案件里涉及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夺、过错赔偿等复杂争议解决上,她极具优势。同时,在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纠纷等细分类型的继承纠纷案件中,她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这种在多个细分领域的深度钻研,使她能够全面且专业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在刑事辩护领域,她同样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她主要集中处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类刑事案件,占比约60%。她能精准把控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全流程的辩护要点,在取保候审、不起诉、争取缓刑等方面成效显著。此外,她还能熟练处理经济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关联案件,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的诉讼结果。
多重职务与社会贡献
范欣璐律师不仅在业务上表现出色,还担任了多个重要职务。她是南通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与老年人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南通市律师协会财务工作委员会委员。同时,她还是江苏省律师协会“我助妇儿康·妇儿权益维护与安全守护课堂”公益项目讲师,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法治副校长,以及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法律事务部秘书长。在这些职务中,她积极参与到社会的法律公益和学校法治教育等工作中,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法治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她在不同岗位上的服务,扩大了法律的影响力,让更多人能够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和力量。
变更抚养关系纠纷经典案例
下面以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为例,更能直观地展现范欣璐律师的专业能力。在这起案件中,原告ZX与被告L某曾为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一子L某某。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关系归属于L某。后来,随着生活情况变化,ZX认为自身条件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于是委托范欣璐律师提起诉讼,其核心诉求是变更婚生子L某某的抚养关系,由自己直接抚养,同时要求L某承担相应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
这起案件存在多个核心难点。首先,变更抚养关系需满足“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的法定条件,这就要求充分举证原告的抚养优势。其次,涉及抚养费支付标准、支付方式及探望权行使等细节协商,极易产生争议,需要平衡双方权益。最后,要推动被告积极配合调解,以避免诉讼冗长影响孩子生活稳定性。
范欣璐律师接受委托后,针对案件“情感性强+细节争议多”的特点,制定了“证据支撑+调解优先”的核心策略。
在梳理关键证据方面,律师团队与当事人深入沟通,全面收集能证明“原告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他们整理了ZX的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时间精力分配说明等,以证实其具备稳定的经济条件、良好的生活环境及充足的陪伴时间。结合孩子的学习、生活习惯,说明孩子与原告相处的融洽程度,以及变更抚养关系对孩子成长的积极意义。还梳理了双方此前抚养过程中的相关情况,为变更诉求提供事实支撑,增强主张的合理性。此类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和整理是非常关键的环节,它是后续诉讼和调解的基础。
在精准制定方案方面,基于证据梳理,范欣璐律师为当事人制定了清晰的诉讼与调解方案。她明确了“变更抚养权”为核心目标,对于抚养费金额、支付方式及探望权行使等细节预留协商空间,以兼顾双方实际情况。考虑到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她优先推动调解解决,避免对孩子造成二次影响。主动与被告L某沟通,阐明变更抚养关系的合理性,耐心倾听其诉求,积极协调双方分歧。针对抚养费支付标准、支付周期、探望权的具体方式等关键细节,提出兼顾双方权益的折中方案,推动分歧缩小。这种方案的制定充分体现了她在处理案件时的灵活性和全面性,既关注核心诉求,又能兼顾细节和各方利益。
在庭审高效举证方面,庭审中范欣璐律师围绕核心诉求有序推进。她逐一呈现原告抚养优势的相关证据,清晰论证变更抚养关系符合“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法定原则。在法院主持下,进一步协调双方诉求,对探望权行使方式、抚养费支付细节等争议点进行细化协商,打消被告顾虑。协助双方明确调解协议条款,确保内容合法合规、权责清晰,保障协议可执行性。庭审过程是一个展示证据和法律观点的过程,她在这个过程中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最终,江苏省南通市XX区人民法院经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法院予以确认,(XXXX)苏XXXX民初XXXX号民事调解书生效。婚生子L某某变更为随原告ZX共同生活;被告L某自20XX年X月起至孩子独立生活时止,每月支付生活费XXX元,同时承担孩子教育费、医疗费的50%,费用按约定时间结清至原告指定银行账户;被告L某享有探望权,每月探视两次,寒假可接孩子共同生活十天,暑假可接孩子共同生活一个月,原告需予以配合;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XX元,由原告负担。
在这起案件中,范欣璐律师展现了精湛高效的婚姻家事纠纷处理能力。她精准收集当事人抚养优势证据,构建扎实的事实依据体系。高度重视与法官的良性沟通协作,庭审前后多次就孩子成长现状、双方抚养能力差异、调解方案的可行性等核心问题与法官充分交换意见,以专业且贴合情理的分析,助力法官把握“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核心原则,为调解工作搭建顺畅沟通桥梁。她始终优先推动调解方式解决争议,既兼顾孩子成长的稳定性与双方权益平衡,又依托与法官的高效沟通凝聚共识,最终促成调解协议顺利落地。她不仅成功为当事人变更抚养权,还清晰明确了抚养费支付标准、探望权行使方式等关键细节,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其专业的协商沟通能力、务实的解决方案设计,以及与司法机关的顺畅协作,高效化解了家庭纠纷,充分维护了当事人及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范欣璐律师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在多个核心业务领域的专业能力、丰富的社会职务以及成功的案例处理,展现出了一名优秀律师的素养和能力。无论是婚姻家事纠纷,还是刑事辩护等领域,她都能够以专业的态度和精湛的技艺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