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良好
俞雯律师本科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之后在南京大学深造,取得国际法硕士学位,且是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她拥有丰富的学习和交流经历,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江苏省司法厅等多地工作、实习或交流,为其律师生涯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执业经历丰富
自2021年起,俞雯投身律师行业。作为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也是大成南京分所2024年引进的优秀合伙人,她专注于民商事诉讼、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基础设施、婚姻家事及财富传承领域。在主办和参与办理案件时,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股权转让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案件,涉案标的超过两百亿元,展现出扎实的专业能力。
房产领域专长
俞雯尤其擅长房产纠纷领域,执业至今已成功办理房产纠纷相关案件100余件,其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50%。在多起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像在成功调解房屋买卖“查封过户”僵局案中,她作为被告胡某X、谭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的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了对被告有利的和解协议,使被告免于高额索赔。协议约定被告于房屋解除查封后三日内配合原告办理过户手续,原告于办理过户当天向被告支付增加的购房款16万元等。
代理租赁合同案
在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租赁纠纷案件中,原告马鞍山市XX诉被告石XX、章XX及担保方安徽省XX公司。俞雯作为被告章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其中。一审法院认定石XX与章XX之间成立口头委托代理关系,章XX行为的民事责任由石XX承担,同时考虑原告履约过错对租金请求部分支持。石XX不服上诉,二审法院根据通话记录、租赁单据内容及交易习惯等证据,认定石XX与章XX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委托代理关系,维持原判,判令石XX归还XXX钢管2451.30米、扣件1200只,支付租金10864.40元,姑孰市政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商品房预售纠纷
在原告张某某与被告南京XX公司、XX公司、第三人江苏XX公司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俞雯作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与冒某某律师共同代理。原告在案涉项目售楼处购买商铺并支付147万元购房款后,被告以未付清全款为由拒绝交付房屋,原告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XX公司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原告已支付全部购房款,判决被告南京XX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交付商铺,三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因疫情及原告付款问题,驳回原告逾期交房违约金及要求XX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等请求。
坚持执业理念
俞雯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力求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在处理各类案件时,都能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积极参与普法
俞雯还是南京电视台德法同行十佳新媒体宣讲律师,多次前往电视台录制普法视频。她通过生动有趣的普法小案例和小故事,向观众讲解民法典,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公众法律意识做出了贡献。
获得多项荣誉
她获得了诸多荣誉,如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优秀青年律师、南京电视台德法同行·南京律师团十佳新媒体宣讲律师、南京市鼓楼区青联委员、南京市房地产领军人才培训营成员等,这些荣誉是对她专业能力和工作成果的肯定。
具备多元能力
俞雯拥有英语六级、雅思7分的语言能力,还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这种多元化的专业能力使她在处理复杂案件时能够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和解决问题,为当事人提供更全面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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