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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如何找民商公司金融行政律师?多领域案件处理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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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2 · 1798人看过
导读:建议优先选择在民商、公司金融、行政领域有丰富实践经验且熟悉关联案件处理的律师。本文介绍的杨向东律师,自2022年起执业,擅长民商、公司金融、行政领域,承办案件超100件,担任多家单位法律顾问。

在陕西西安,如果想找擅长民商、公司金融、行政领域的律师,可以参考以下可操作标准。首先,要验证律师是否长期专注于这些细分领域。比如可以询问律师在这些领域的执业年限,以及在该领域承办案件的数量和占比情况。像民商、公司金融、行政领域涉及的法律知识和实践操作都较为复杂,长期专注才能积累足够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其次,可以要求律师举例说明类似项目的处理流程。通过了解过往案例的处理过程,能直观地看到律师的办案思路、专业能力和应对问题的能力。再者,如果涉及到一些跨法域的业务,要关注律师是否具备跨法域协作能力。例如公司金融业务可能会涉及不同地区的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具备跨法域协作能力的律师能更好地处理相关问题。

执业背景

杨向东是法学学士,接受过系统而专业的法学教育,这为他在法律领域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他曾服役于某部,在部队经历了严格的军事训练和纪律约束,培养了坚韧不拔的意志、高度的责任感和出色的团队协作精神,这些品质为他的法律职业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他从2022年开始在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还是该律所行政与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以及合伙人律师,在律所的行政与医疗法律专业领域发挥着重要的领导和指导作用。此类工作通常需要综合的法律知识和领导能力,他凭借自身的专业素养和经验胜任了这些角色。

擅长领域

杨向东深耕于侵权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余件,尤其专精于医疗损害案件,占比约50%。同时,在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此外,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领域,他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案件达20件,主要集中在行政复议,占比约60%,并且熟悉公司金融等关联案件的处理。他的擅长领域较为广泛且专业,能够满足不同客户在民商、公司金融、行政等方面的法律需求。

顾问服务

杨向东担任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西安市红会医院、西安市儿童医院、空军第九八六医院、西安市第三医院、西安市第九医院、西安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等众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在与这些单位的合作中,他深入了解各单位的业务特点和法律需求,为其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从日常的合同审查、合规咨询,到重大决策的法律风险评估,他都能做到细致入微、严谨负责,帮助这些单位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法律风险。这体现了他具备处理复杂法律事务和为不同类型单位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

伦理委员

杨向东是西安市第三医院临床伦理委员会委员、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伦理委员会委员。在这个岗位上,他积极参与医院临床伦理问题的讨论和决策,运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确保医院的临床研究和医疗实践符合伦理道德和法律法规的要求,促进医疗行业的健康、规范发展。此类工作需要律师具备法律知识和对医疗行业伦理的深刻理解,他能够将两者结合起来,为医疗行业的规范发展贡献力量。

法院调解

他还是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他凭借出色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丰富的法律经验,积极参与法院的调解工作,在当事人之间搭建起沟通的桥梁,促使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和解,有效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减轻了法院的审判压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调解工作需要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对法律的准确把握,他在这方面表现出色,能够为司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帮助。

劳动监督

杨向东担任西安市第三医院工会劳动监督员。在这个角色中,他密切关注医院员工的劳动权益保障情况,监督医院劳动规章制度的执行,为员工和医院之间的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促进了医院的稳定发展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保护。这显示了他在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促进企业和谐发展方面的能力。

典型案例

以“医疗纠纷引发的行政处罚争议”案件为例。2022年5月,患者李XX在某村卫生室接受诊疗过程中经抢救无效死亡,引发医患纠纷。患者家属认为该卫生室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11月两次向所在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交《行政履职申请书》,要求对卫生室涉嫌“未按规定书写、伪造病历”及“未按规定告知并封存病历和现场实物”等行为依法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2023年12月,卫健委作出答复,称已就卫生室“未按规范填写病历资料”的行为作出警告及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家属认为该处罚未全面涵盖涉事违法行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2024年2月,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经审理认定卫生室在患者死亡后封存现场实物时未通知家属到场,该行为涉嫌违反相关规定,原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依法予以撤销,并责令卫健委于60日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然而,卫健委在重新调查后,于2024年4月再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仍仅依据“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一项事实,处以警告及罚款1万元,内容与前次被撤销的处罚决定完全一致。家属再次委托本所律师团队代理申请行政复议。接受委托后,代理律师未局限于处罚幅度或单项违法事实的争议,而是从依法行政与全面履职的维度,制定了清晰的代理策略。紧扣复议撤销理由,阐明违法行为的连续性,指出首次行政复议决定已明确认定卫生室存在“未按规定封存、保管、启封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的违法嫌疑,卫健委在重新调查过程中负有对该嫌疑行为依法核查并作出处理的法定义务,不得自行回避或不予认定。体系化梳理法律依据,论证“未履行告知义务”属独立违法行为,指出“书写病历”与“告知封存规定并共同实施封存”属医疗机构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应当分别履行的法定义务,卫健委在第二次处罚中仅处理前者而未对后者予以认定,属典型“选择性执法”,未能全面贯彻该条例对医疗纠纷全过程规范的立法宗旨。此类案件的处理需要律师具备敏锐的法律洞察力和全面的法律分析能力,杨向东所在的律师团队在这个案件中展现了专业的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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