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同诈骗犯罪的成立需要哪些条件
共同诈骗犯罪的成立需满足以下条件:
主体条件:两个或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
主观方面:各行为人具有共同的诈骗故意。即行为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实施诈骗行为,而且明知其他行为人也在与自己配合实施诈骗,对诈骗结果持希望或放任态度。
客观方面:各行为人实施了共同的诈骗行为。这些行为可以表现为分工配合,有的负责虚构事实、有的负责获取财物等,行为之间相互联系、相互配合,共同指向同一诈骗目标。
客体方面:侵犯了公私财物所有权。诈骗行为通过欺骗手段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从而遭受财产损失。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主客观条件,才能认定为共同诈骗犯罪。
二、共同诈骗犯罪数额巨大按什么标准算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巨大”。不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法、最高检备案。
在共同诈骗犯罪中,各行为人应对共同诈骗的总额负责,而非仅对个人实际所得负责。比如,三人共同诈骗,骗得财物价值5万元,即便其中一人实际分得较少,也按5万元这一“数额巨大”标准来考量其犯罪情节。量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行为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等因素。
三、共同诈骗犯罪需退赔的金额是多少
共同诈骗犯罪的退赔金额确定方式如下:
整体责任:各共同犯罪人对共同诈骗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总额承担退赔责任。也就是说,无论其分赃情况如何,都有义务退赔全部诈骗所得。比如,三人共同诈骗100万元,三人都要对这100万承担退赔责任。
内部分担:在共同犯罪人内部,按照其在犯罪中的作用和分赃数额等因素确定各自应承担的份额。起主要作用、分赃多的,通常承担相对较多的退赔份额。若其中一人已全部退赔,可向其他共犯按其应承担份额进行追偿。
总之,先对整体损失负责退赔,内部再按具体情况分担。
当探讨共同诈骗犯罪的成立需要哪些条件时,我们还需了解与之相关的重要内容。比如在共同诈骗犯罪中,各行为人如何承担刑事责任,一般会根据其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主犯要承担较重的刑事责任,从犯则相对较轻。另外,对于共同诈骗所得财物的追缴和退赔问题也十分关键,司法机关会根据各行为人实际分得的财物等情况进行处理。如果您对共同诈骗犯罪的责任承担、财物处理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法律专家为您详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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