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伙诈骗金额咋认定
团伙诈骗金额认定需区分个人和整个团伙。对整个诈骗团伙,以所有成员参与诈骗行为所获全部数额认定犯罪金额,这反映了犯罪行为的整体社会危害性。
对于团伙中的个人,若为首要分子,按集团诈骗的总数额处罚;其他主犯,按其参与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数额处罚;从犯应按其参与的诈骗数额确定量刑幅度,并依其在犯罪中的作用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司法实践中,认定金额以查证属实的实际诈骗所得为准,包括被害人直接交付的财物及犯罪行为产生的孳息等。若存在未遂情况,部分未遂数额也可能计入犯罪金额。
二、团伙诈骗金额低于20万会怎么判刑
团伙诈骗低于20万,量刑需结合具体案情。一般来说,诈骗金额在3万至1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低于3万,属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对于团伙诈骗,会区分主从犯。主犯承担全部罪行量刑,从犯应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法院量刑时,还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悔罪表现、退赃退赔等情况。若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若诈骗特定款物、造成被害人自杀等严重后果,会酌情从严惩处。
三、团伙诈骗金额达到多少才会被判刑
团伙诈骗属于共同犯罪,其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与个人诈骗一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达到该标准即应追究刑事责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具体执行标准。
在共同犯罪中,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数额处罚,从犯则根据其参与的犯罪数额及具体情节,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此外,即使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多次诈骗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也可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情况及当地执行标准综合判断。
当我们探讨团伙诈骗金额咋认定时,除了认定本身,还需关注相关联的问题。比如团伙成员在诈骗中的分赃情况,虽然分赃金额不一定等同于诈骗认定金额,但会影响对成员量刑的考量。另外,诈骗所得的财物如果被挥霍、用于违法活动或者返还给被害人等不同情况,在认定金额时也有不同处理方式。若诈骗财物已被部分返还,认定金额会相应扣除。如果您对团伙诈骗金额认定的具体细节、量刑标准以及分赃与定罪的关系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准确答案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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