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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请托型诈骗罪数额要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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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1 · 1980人看过
导读:认定请托型诈骗罪数额,要依据相关司法解释与证据规则。先准确界定所骗财物价值,结合被害人实际交付给行为人的现金、物品等可折算为货币的财产。有证据的直接交付金额可直接认定,物品按市场价格等估价,多次诈骗累计计算但不重复算已处理部分。认定时排除正常请托费用等,综合全案证据确保数额准确合理,保障司法公正与当事人权益。
认定请托型诈骗罪数额要怎么做

一、认定请托型诈骗罪数额要怎么做

认定请托型诈骗罪数额,需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和证据规则。首先,要准确界定诈骗行为所骗取的财物价值。应结合被害人实际交付给行为人的财物,包括现金、物品等可折算为货币的财产。 对于有证据证明的直接交付金额,可直接认定为诈骗数额。若涉及物品,需按照市场价格等合理方式进行估价。对于多次实施请托诈骗的,应累计计算数额,但已被处理过的部分不应重复计算。 在认定过程中,需排除正常的请托费用、合理开支等。应综合全案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确保数额认定准确、合理,以保障司法公正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认定请托型诈骗罪的方法是什么

认定请托型诈骗罪需结合诈骗罪基本构成要件及请托行为特征综合判断。首先,审查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如行为人自始无履行请托事项的能力或意愿,将收取的请托财物用于个人挥霍而非办事用途,可认定该目的。其次,核实行为人是否实施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例如虚构自身有特殊关系、职务便利或夸大办事能力,隐瞒无法办理请托事项的真实情况。再次,确认被害人是否因行为人欺骗产生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即被害人基于相信行为人能完成请托而交付财物。最后,审查行为人是否实际获取财物及被害人是否遭受损失。需注意区分正常委托办事未成功与诈骗的界限,若行为人确有实际办事行为但因客观原因未完成且无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诈骗。认定时需综合全案证据,包括行为人身份关系证明、财物流向、办事行为痕迹等。

三、认定请托型诈骗罪的方法是什么

认定请托型诈骗罪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看有无非法占有目的:这是关键。若行为人在接受请托时就没打算办事,只想骗取钱财,如编造根本不存在的办事途径或能力,拿到钱后挥霍,可认定有非法占有目的。 核实办事能力:调查行为人是否具备为请托人办成事的实际能力和条件。若明知自己无法完成却承诺,可能构成诈骗。 考察款项用途:了解所收钱财的去向。若未用于请托事项,且无法合理解释,有诈骗嫌疑。 分析行为表现:看行为人在请托过程中的表现,如是否积极采取行动办事,有无逃避请托人询问等。若一直拖延、推诿,可能涉嫌诈骗。 司法实践中,需综合全案证据和事实判断,不能仅依据单一因素认定。

当探讨认定请托型诈骗罪数额要怎么做时,除了明确数额认定方法,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请托型诈骗数额认定后,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不同的数额区间对应着不同程度的刑事处罚。再者,认定数额的证据收集也至关重要,证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会直接影响最终的数额认定结果。若你在请托型诈骗罪数额认定、量刑标准以及证据收集等方面存在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细节,不要错过获得专业法律帮助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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