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妨害信用卡行为与信用卡诈骗指什么
妨害信用卡管理行为,依据《刑法》规定,指以下情形: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
信用卡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包括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
二者区别在于,妨害信用卡管理侧重于对信用卡本身及相关信息的非法处置,信用卡诈骗则强调利用信用卡骗取财物。
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追诉期多长
追诉期即追诉时效,依据《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一定期限不再追诉。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依情节不同量刑不同,追诉时效也有差异。
此罪有两档量刑:一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其追诉时效为五年;二是数量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这种情况追诉时效为十年。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算。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算。
三、妨害信用卡犯罪立案标准金额是多少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立案标准金额情况如下:
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累计在十张以上的;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累计在一百张以上的。
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累计在五张以上的。
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若涉及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一张以上的,也应立案追诉。
在了解了妨害信用卡行为与信用卡诈骗指什么之后,我们还需知晓与之相关的一些重要问题。一方面,对于这两种违法犯罪行为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不同的情节和涉案金额会对应不同的刑罚。另一方面,若不小心陷入涉及妨害信用卡行为或信用卡诈骗的纠纷中,该如何进行有效的自我辩护。这些都是大家可能关心的内容。信用卡的使用在生活中极为普遍,若您对妨害信用卡行为与信用卡诈骗的更多细节、法律责任及应对措施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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