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深厚
段彪永律师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专业,获学士学位,后在中国政法大学刑法专业深造,取得硕士学位。自201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他是云南曲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还担任云南省人力资源管理师协会副会长、昆明市律师协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会副主任以及昆明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等职务。凭借这些经历,他在工伤赔偿领域积累了深厚的理论基础和实务经验。其执业证号为153xxxxxxxx399447,办公地址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77号金尚一号大厦27层。多年来,他深耕云南省内工伤赔偿领域,承办工伤案件已逾600件,其中工伤赔偿案件占比约90%,同时在工亡案件、超龄工伤认定、不予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诉讼等细分领域也有丰富实践。
代理工伤案件
2023年3月,申请人入职被申请人处,月工资8000元,通过微信转账发放。然而,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2023年5月,申请人在货车上装塑料管时不慎从车上摔下受伤,随后送医治疗。2024年11月,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申请人伤害情形为工伤。2025年5月,经云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申请人为伤残八级。段彪永律师接受申请人委托,为其维权。
仲裁裁决获赔
仲裁委员会审理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费用。对于停工留薪期工资,参考《云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结合申请人受伤害部位,支持24000元。住院期间护理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支持申请人主张的2400元。最终,仲裁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公司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多项工伤保险待遇,合计311140元,限于裁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完毕。段彪永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代理工作,为申请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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