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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南京刑事律师推荐,多领域成功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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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0 · 1711人看过
导读:程豪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超十一年经验,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擅长刑事辩护与控告、民商事纠纷、婚姻家事等领域。他承办百余件刑事案件,在多起案件中提出的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意见获司法机关采纳。代表案例包括多起再审改判案、驳回巨额诉请案及多起刑事有效辩护案等。

执业经历与机构

程豪律师自2014年起开始从事法律执业工作,至今已有超过十一年的丰富经验。他目前任职于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该律所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和专业的法律服务能力。程豪律师不仅是该律所的合伙人,还担任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南京青年律师卓越人才特训营成员以及南京市百名刑辩律师培训工程成员等职务,这些经历进一步提升了他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执业理念与案件成果

程豪律师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致力于维护当事人的最高权益。在其执业过程中,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凭借深厚的刑事法律专业知识和出色的沟通能力,他在多起案件中提出的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意见,得到了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的采纳,取得了显著的辩护成效。他带领的刑辩团队秉持“快速、专业、有效”的执业理念,以高度的责任心、精湛的业务能力及高效的沟通协调,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法律服务,并在多起重大、疑难刑事案件中取得了显著成果,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擅长领域

程豪律师的擅长领域较为广泛,涵盖刑事辩护与刑事控告民商事纠纷、婚姻家事等。在刑事辩护领域,他长期专注于此,尤其在金融犯罪涉税犯罪职务犯罪等复杂、专业性强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辩护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深厚的专业造诣。在民商事纠纷领域,他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了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如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冶XX集团南京公司、南京XX企业有限公司、江苏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

获得荣誉

程豪律师在工作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获得了多项荣誉。2019年,他被评为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大成先进专职律师和大成公益之星;2020年,荣获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大成先进合伙人称号。这些荣誉是对他专业能力和工作态度的高度认可。

代表案例之再审改判

在再审改判案件方面,程豪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在吴某某与苏某某、南京昊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中,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吴某挽回经济损失800万元。在某某(南京)木业有限公司与南京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案中,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某某木业公司挽回巨额的经济损失。这些案件的再审改判,充分体现了程豪律师在处理复杂案件时的专业水平和对法律的精准把握。

代表案例之驳回诉请案

代理案件驳回对方诉请方面,程豪律师也有着出色的表现。在代理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与对方南京XX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中,他成功驳回对方公司所有诉请,为中交公司免于300余万元赔偿责任。在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与原公司总经理石某某劳动争议系列劳动争议案件中,通过代理公司一审二审程序,驳回石某某所主张的192万元工资;另案驳回石某某主张的经济赔偿金等130余万元,共计为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32万余元。

代表案例之刑事辩护案

在刑事辩护领域,程豪律师有多起具有代表性的成功案例。在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侵犯公民停车信息案中,他作为被告人李某的辩护人进行了有效辩护。在案涉1300万元职务侵占罪案中,他为王某某进行辩护,成功将罪名辩为挪用资金罪。在全国知名电器企业副总裁及业务部总监职务侵占罪案中,他为职务侵占罪的共犯钟某进行了有效辩护。此外,他还成功办理了多起获得不起诉决定的案件,如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二级案,以及在非法经营罪(电视机顶盒)案中,成功在审查起诉阶段打掉相关鉴定报告,导致最终该案侦查机关作出撤案处理。

合同诈骗罪无罪释放案例

在怀宁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合同诈骗罪案件中,被告人贺某某原系某某粮油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至2012年2月全面负责某某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于2013年7月23日被抓获,7月26日被怀宁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9日被执行逮捕。怀宁县人民检察院以怀检刑诉(2014)6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贺某某犯合同诈骗罪,并于2014年4月11日向法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程豪律师作为辩护律师介入,提出有效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认为因证据不足,怀宁县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准许怀宁县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被告人贺某某得以无罪释放。这一案例再次体现了程豪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专业能力和对法律的精准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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