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背景与执业经历
杜海亮毕业于浙江警察学院法学本科,并在浙江大学完成法学在职研究生学习。自2018年开始在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330xxxxxxxxx6917,服务地区为宁波,律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1357号22楼。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重大疑难案件百余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二、擅长领域与职务担当
杜海亮擅长土地与房产、建设工程、经济纠纷、行政协议、政府信息公开、刑事辩护等领域。在土地与房产领域,他涉及房产开发、建设施工、买卖、租赁、物业、拆迁、继承、婚姻房产分割等多种复杂法律关系处置。他还担任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时是浙江省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数字经济专业委员会委员、宁波市名优律师人才库律师、宁波市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宁波市互联网专业委员会委员、行政合法性审查服务研究中心实务专家、法院特邀调解调解员、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员。
三、典型案例:医保追偿胜诉案
在“律师力保医保追偿胜诉,医疗损害责任案”中,杜海亮作为原告宁波某医保中心的代理律师。原告为案外人陈XX先行支付医疗费用57万元,陈XX因被告上海某医院诊疗存在过错遭受人身损害,法院生效判决认定被告需承担30%的赔偿责任。医保中心按30%比例诉请被告返还17万元医疗费及利息,并支付律师费1.2万元,被告则抗辩原告主体不适格、费用应剔除陈XX自身疾病治疗部分等。
杜海亮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核心证据,包括医疗费结算凭证、生效医疗损害责任判决书、律师函及投递记录、律师费票据等。庭审中,他援引《社会保险法》条文,明确医保中心作为经办机构的追偿主体资格;针对费用拆分争议,指出被告作为诊疗机构负有举证责任,其未提交证据应承担不利后果;同时主张利息损失的计算起点与标准。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关于主体资格、费用比例的代理意见,支持医疗费及利息的核心诉求,成功实现医保基金追偿的目标。
四、案例意义与执业理念体现
该案明确了医保经办机构的追偿主体资格,厘清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后的追偿规则,强调医疗机构对医疗费用拆分的举证责任,未举证则需按生效判决责任比例承担费用,入选为上海高院十大典型案例。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杜海亮深耕专业领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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