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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婚前购房的财产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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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0 · 1374人看过
导读:婚前购房财产归属分情况:一方全款且登记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补偿另一方。婚后购房通常属共同财产;一方父母出资登记自己子女名下为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登记一方名下按出资份额共有;有财产约定按约定处理。
婚后婚前购房的财产归谁

一、婚后婚前购房的财产归谁

婚前购房财产归属分情况确定:一方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给予另一方补偿。

婚后购房,通常属夫妻共同财产。由一方父母出资且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若双方有财产约定,按约定处理。

二、婚前购房共同还贷归谁

婚前购房共同还贷的归属分情况而定。若一方婚前付首付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一般判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若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登记在一方名下,有证据证明是双方共同出资,一般认定为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具体结合出资等情况确定。

三、婚前购房共同还贷,增值部分归谁

婚前购房共同还贷,增值部分分割需分情况。若一方婚前付首付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若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增值部分一般按双方出资比例分割。总之,共同还贷增值部分分割需结合房产登记、出资等情况确定。

当探讨婚后婚前购房的财产归谁时,除了明确财产归属,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婚后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出资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虽可能仍属个人财产,但婚后增值部分可能会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另外,若婚前购房有贷款,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的分割也较为复杂。这些情况在实际生活中容易引发纠纷。若你对婚后婚前购房财产归属及相关后续问题仍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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