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关信用卡的罪名是什么
涉及信用卡的罪名主要有以下几种:
信用卡诈骗罪: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等情形,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包括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行为。
二、信用卡犯罪中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
信用卡犯罪常见有信用卡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等,量刑标准如下:
信用卡诈骗罪: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等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50万元以上)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等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三、信用卡犯罪的从轻量刑情节有哪些
信用卡犯罪从轻量刑情节如下:
自首: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
立功: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坦白: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以自首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情节轻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当探讨有关信用卡的罪名是什么时,除了常见的信用卡诈骗罪,还有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主要涉及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等行为。一旦触犯这些罪名,不仅会面临刑事处罚,还会给自己的生活和信用带来严重影响。若你对信用卡相关罪名的认定标准、量刑尺度,或者在信用卡使用过程中遇到可能涉及法律风险的情况心存疑虑,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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