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与早期经历
周耀东律师拥有深厚的法学教育背景,本科就读于烟台大学法学院,后在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攻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求学过程中,他积累了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不仅如此,他还拥有丰富的实践经历,曾于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参与执行工作,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民四庭参与辅助审判工作,以及在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参与资产管理工作。这些经历让他对不同法律场景下的实际操作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为其后续的律师执业生涯奠定了坚实基础。
执业机构与基本信息
周耀东律师目前执业于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610xxxxxxxxx3373。其服务核心地区为西安,同时也覆盖咸阳地区。他的联系地址位于西安市未央区北二环东段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西区215室。方便当事人与他沟通联系,为当事人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
执业理念与职务担当
周耀东律师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将在法律范围内最大化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作为案件代理的终极追求。他这种高度负责的态度,赢得了众多委托人的信任。此外,他还担任着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委派调解员、西安市未央区浐灞1号社区法律顾问、西安市未央区消防单位法律顾问等职务。在这些角色中,他积极参与调解工作、为社区和单位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充分发挥了律师的社会作用。
案件承办情况
周耀东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47件,展现出其丰富的实务经验。他深耕于民商事合同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47余件。其中,建设工程、民间借贷、离婚、侵权责任、房屋买卖、劳动争议案件占比较大,约为70%。这表明他在这些常见的民商事领域具有很强的专业能力。同时,他在融资租赁、工伤、刑事(故意伤害、盗窃、诈骗、组织卖淫、知识产权犯罪、行政诉讼)等细分类型案件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此外,在商事及执行领域,他承办案件达50余件,主要集中在票据追索、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执行追加、债权人撤销权等方面,占比约30%,并且熟悉执行穿透诉讼、刑民交叉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擅长业务领域
周耀东律师的主要擅长业务领域广泛,集中在合同纠纷(民间借贷、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建设工程、劳务、服务、合伙)、劳动人事争议、婚姻家事纠纷(离婚、分家析产、抚养权)、商事纠纷(票据追索、保险合同)、侵权纠纷(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公司治理、刑事辩护(侵犯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及妨害社会管理类案件)等方面。他专注于个人争议解决与企业风险防控、高端商事争议解决,在服务期间为委托人挽回了巨额损失。
胜诉经典案例
他有诸多胜诉经典案例。比如西安仲裁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该案在诉讼时效及结算方面存在极大争议,经过四次开庭,最终周耀东律师收到胜诉裁决,彰显了他在复杂建设工程案件中的专业应对能力。碑林法院买卖合同纠纷案中,通过诉前保全措施,虽未缴纳诉讼费,但最终与对方当事人和解收到款项,体现了他灵活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秦都法院租赁合同纠纷案,他代理作为公司法人及股东的被告,面对公司设立前个人名义对外负担债务且实际履行均以个人名义进行的复杂情况,经多次调解、直播开庭,法院认可公司承受权利义务观点,使原告撤诉,展现了他在法律条文运用和案件事实分析方面的精准把握。
雁塔法院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对被告进行诉中保全后发现被告公司名下无任何财产,且被告拒不认可部分房款,周耀东律师在一二审中支持原告诉请。面对被告公司无预售许可且所有款项均由第三方代收的情况,他多次与公司沟通,最终全额拿到执行回款160多万,为委托人挽回了重大经济损失。四川松潘县法院离婚纠纷案,代理原告时面临结婚登记时间久远无结婚手续的难题,两次前往四川省民政厅调取初始纸质婚姻档案无果,后至辖区派出所调取户籍婚姻关系信息,又遇到被告长期家暴原告本人恐惧未到庭的情况,经多次协调终调解离婚,他在这类复杂婚姻案件中展现出了坚韧的工作态度和灵活的应变能力。还有雁塔曲江劳动争议派出庭劳动争议案、长安法院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未央法院票据追索权纠纷案、旬邑法院追偿权纠纷案、灞桥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莲湖法院合同纠纷案等等,每一个案件都体现了他在不同领域的专业素养和办案能力。
经典案例详述: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A与B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
在这个案例中,A以自己名义与B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至2023年2月24日签订为期36个月的房屋租赁合同,用于儿童乐园业态经营。合同约定了租金、付款方式及保证金等条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复杂情况。2019年12月14日,A向B公司银行转账5000元备注“商场儿童乐园意向金”,2019年12月27日、2020年1月24日D向B公司支付四笔款项合计10万元备注“三楼游乐场装修押金及租金”。2020年3月26日,A作为发起人及法定代表人与D共同设立C公司领取营业执照。2021年5月15日,B公司与C公司签订补充协议调整租赁面积、确认欠付租金数额。2021年9月1日,C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D。2021年10月,C公司单方出具《以物抵债承诺书》。
B公司认为A无经营意向,合同履行不能,欠付租金及场地占用费未支付,扣除押金后无法实现债权,且A未办理撤场手续和恢复房屋原状,遂将A诉至法院,请求A支付租金24061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损失。
周耀东律师在办理此案时,抓住了三个争议焦点。在被告主体方面,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条规定,指出A主体不适格。虽然租赁合同是A与B公司签订,但实际承受权利义务的主体系C公司,从租金支付、协议签订等各方面都能体现这一点,所以B公司对A的起诉于法无据,应驳回。
在欠付租金数额方面,他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提出基于合同约定C公司已支付的5万元保证金未退还,应从欠付租金总额中扣减。同时,双方达成的《以物抵债承诺书》中设备折现款5万元也应扣减,所以C公司实际欠付租金为140610元。此外,B公司未履行房屋维修义务且未提供租金发票,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应相应减少租金。
在资金占用利息方面,他依据《民法典》规定,指出自2020年3月至2021年9月疫情反复,对公司儿童游乐行业造成巨大冲击,C公司拖欠租金具有不可抗力因素,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且B公司主张的LPR四倍利息于法无据。
最终,经庭审直播开庭,庭后周耀东律师与法官及对方代理律师沟通,对方撤诉结案。这个案例充分体现了周耀东律师在复杂商业租赁纠纷案件中的专业分析能力和出色的代理水平,为委托人避免了可能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周耀东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教育背景、广泛的执业经验、专业的办案能力和高度负责的执业理念,在西安及咸阳地区的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形象,成为值得委托人信赖的优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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