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房继承有纠纷要怎样去解决
拆迁房继承有纠纷,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首先是协商解决,所有继承人可自行就拆迁房继承份额、补偿款分配等问题进行沟通,达成一致后签订协议,按协议处理。
若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可找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中立第三方介入,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调解,促使各方达成调解协议。
还可选择仲裁,但需各方在事前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作出裁决。
若上述方式都行不通,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要准备好起诉状、相关证据等材料,证明自己的主张。法院会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当事人需履行生效判决。
二、拆迁房继承权咋确定
拆迁房继承权的确定主要依据以下几点:
首先,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遗嘱需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
其次,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拆迁房继承人有一人不签怎么办
针对拆迁房继承人中一人不配合签字的问题,需分两种核心场景处理,均需结合《民法典》及拆迁政策规范操作:
一、继承权属尚未明确的情形
若继承人之间对拆迁房的继承权(如份额、遗嘱效力等)存在争议,应先通过法定继承纠纷诉讼解决权属问题。根据《民法典》第1132条,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各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待法院出具生效判决书/调解书后,各继承人需按判决内容履行权利义务,此时不配合的继承人需服从司法确权结果,拆迁方可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办理补偿手续。
二、继承权属已明确但一方不配合的情形
若继承关系已通过遗嘱、公证或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如各继承人份额清晰),仅某继承人拒不配合签字办理拆迁补偿:
1.物权确认与协助义务:根据《民法典》第234条,利害关系人可请求法院确认物权归属;同时依据《民法典》第509条,合同当事人应全面履行义务(若继承协议约定配合义务),不配合者构成违约,其他继承人可起诉要求其履行协助办理拆迁手续的义务。
2.拆迁方对接:持生效继承证明(判决书、公证书)与拆迁方沟通,部分拆迁主体可接受法院确权文书作为签字依据,无需所有继承人到场(具体需参照当地拆迁政策)。
关键提示
无论哪种情形,核心是先固定继承权属。若协商无果,建议立即委托律师启动诉讼程序,避免因拖延导致拆迁补偿权益受损。涉及共有物权处分的,需严格遵循“多数决”或司法确权原则,不可强行推进。
当面临拆迁房继承有纠纷要怎样去解决这一问题时,除了常规解决方式,其实后续还有需关注的情况。比如纠纷解决后,新的产权人进行房产变更登记的流程以及相关手续要如何办理。此外,若在拆迁过程中涉及一些政策补贴、过渡费等款项,继承纠纷解决后这些费用该如何分配处理。你是否也在为拆迁房继承纠纷的解决感到困扰呢?或是对纠纷解决后的产权登记、费用分配等有疑问?不用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员能为你答疑解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