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逮捕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变更
逮捕在以下情形可变更。一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是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变更为取保候审。二是案件不能在法定办案期限内办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更适宜的,可变更。三是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四是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取得谅解,且可能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等非羁押刑罚的,可变更强制措施。
二、逮捕变更情形下法律责任如何界定
逮捕变更情形通常指从逮捕措施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若因司法机关错误决定逮捕或不当变更逮捕措施,需承担相应责任。
若司法机关违法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依据《国家赔偿法》,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由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承担赔偿责任。若因案件证据、事实等发生变化而依法变更逮捕措施,司法机关无违法违规则无需担责。
若辩护律师、当事人等提供虚假材料致逮捕变更,要承担伪证等法律责任。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变更后强制措施规定,可重新逮捕并追究其违反规定的责任。
三、逮捕变更时法律监督责任怎样明确
明确逮捕变更时法律监督责任,需从多方面着手。检察机关是主要监督主体,应严格遵循《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规定。
对于公安机关变更逮捕措施的,需通知原批准的检察院。检察院应审查理由是否正当,若理由不成立,应通知公安机关纠正。公安机关应执行并说明处理情况。
法院、检察院自行决定变更逮捕措施的,内部应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办案部门决定变更后,需经法制部门等审核。若内部监督发现错误变更,应及时撤销决定。
此外,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规变更逮捕措施的人员,依《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等追究纪律或法律责任,以确保法律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在探讨逮捕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变更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了解。比如变更逮捕措施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需要遵循哪些规定,一般要遵守随传随到、不得擅自离开指定区域等要求。另外,若因变更逮捕出现危害社会或妨碍诉讼的新情况,司法机关有权重新采取逮捕措施。如果您对于逮捕变更后的相关规定、重新逮捕的条件及程序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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