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房屋属于共同财产么
离婚时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分情况判断。若房屋是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属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全款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属其个人财产;若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共同财产。
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可认定为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二、离婚房屋如何认定共同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形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期间购买: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无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婚前购买但婚后共同还贷: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相关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继承或赠与所得:婚姻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继承或受赠的房屋,除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房产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离婚房屋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房屋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方式如下:
双方协商:夫妻双方可自行协商房屋归属及补偿方式,达成一致后按协议处理。
法院判决: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若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可通过竞价确定归属;一方主张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评估,取得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双方均不主张,可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分割。
特殊情况: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并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当探讨离婚房屋属于共同财产么这个问题时,还需考虑一些相关情况。比如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无疑属于共同财产,但若是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屋的增值部分如何分割就成了关键问题。另外,若房屋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又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也值得关注。如果您对离婚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以及相关的分割、增值部分处理等问题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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