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外执行若被收监,刑期要怎么计算
监外执行被收监,刑期计算分情况。若监外执行期间不计入刑期,收监后刑期从原判决确定之日起继续计算。例如,原判有期徒刑5年,已监外执行1年,收监后剩余刑期为4年。若监外执行期间计入刑期,收监后则无需重新计算刑期。
监外执行包括多种情形,如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被收监可能是因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如疾病痊愈、刑期届满等。实践中,由执行机关将罪犯收监执行剩余刑期,具体计算依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
二、监外执行收监后剩余刑期计算有啥规定
监外执行收监后,剩余刑期按以下规定计算。在《刑事诉讼法》中,若因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或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但罪犯刑期未满而被收监,收监当日之前监外执行的期间计入已执行刑期。如罪犯被判5年,监外执行1年后被收监,剩余刑期则为4年。不过,若罪犯有逃脱行为,逃脱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应从收监执行时的刑期里扣除逃脱时间。
三、监外执行收监后减刑规定是怎样的
监外执行收监后,若符合条件仍可减刑。依据《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重大立功表现如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等。减刑需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法院受理后,会组织合议庭审理,若有悔改或立功事实,裁定予以减刑。
不过,减刑有幅度限制,如判处有期徒刑的,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当我们探讨监外执行若被收监,刑期要怎么计算的问题时,其实还有相关延伸内容值得关注。比如监外执行期间又犯新罪,这种情况不仅会导致收监,新罪的刑期会与剩余的原刑期合并计算。另外,如果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同样会收监,并且会对漏罪作出判决,再和原判决的刑罚按照规定合并执行。监外执行收监以及刑期计算问题往往比较复杂,若您对这些问题的具体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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