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案中精神损害赔偿如何适用
在离婚案中,精神损害赔偿适用需满足法定情形与相关条件。
依据《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含精神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
适用时,首先要有违法行为,即存在上述法定过错行为。其次,要有损害事实,也就是因过错方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精神痛苦和损害。再者,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间存在因果关系。最后,过错方主观上有过错。
无过错方需在离婚诉讼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赔偿数额综合考虑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所造成后果、过错方经济能力及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二、离婚案中谁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在离婚案中,无过错方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依据《民法典》,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
这里的无过错方是指在婚姻关系中未实施上述过错行为的一方。比如,配偶一方重婚,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提出精神损害赔偿。需注意,无过错方要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请求;若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未提,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三、离婚案中精神损害赔偿需啥证据
离婚案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需提供以下几类证据:
过错方存在法定过错行为的证据,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的,可提供照片、视频、聊天记录、租房合同等;实施家庭暴力的,出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可作为证据;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人证言、居委会调解记录等也具证明力。
精神受损害的证据,心理咨询记录、精神科诊断证明等能表明因对方过错行为致自身精神状况不佳。
过错行为与精神损害间因果关系的证据,通过上述证据综合证明精神损害由对方过错行为导致。
损害后果及程度的证据,如因精神问题影响工作的收入减少证明等。
在探讨离婚案中精神损害赔偿如何适用时,除了了解赔偿的适用情形,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这会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所造成的后果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另外,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时间也有讲究,一般要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若您在离婚案件中遭遇了可能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况,却对赔偿数额、提出时间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提供精准的解答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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