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个罪名可以不批捕吗
两个罪名也存在不批捕的可能。依据《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主要有证据和必要性两类情形。
从证据角度,若现有证据无法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证据不能达到逮捕所需的证明标准,即便有两个罪名指控,也不应批捕。
从必要性看,犯罪嫌疑人罪行较轻,可能判处拘役、管制等轻刑罚,或存在怀孕、患有严重疾病等特殊情况,采取取保候审等措施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可不批捕。所以,罪名数量并非批捕与否的决定因素,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定的逮捕条件。
二、犯两个罪名检察院不批捕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检察院对犯两个罪名的嫌疑人不批捕,法律依据主要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81条,若证据不足,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两个罪名相关犯罪行为,不符合逮捕证据条件,检察院可不批捕。
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拘役、管制、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虽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不批捕。
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作出不起诉决定,自然不批捕。
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不批捕。
三、犯两罪检察院不批捕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即便犯罪嫌疑人犯两罪,检察院不批捕也有相关规定。若证据方面,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院应不批捕。从刑罚条件看,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不批捕。另外,符合逮捕条件,但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以及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等情形,检察院也可不批捕。
当探讨两个罪名可以不批捕吗这个问题时,除了这个核心疑问,其实还涉及一些相关情况。比如即使有两个罪名,但如果犯罪嫌疑人存在某些法定情形,像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也可能不被批捕。另外,如果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条件,同样可能不批捕。若你对两个罪名不批捕的具体适用情形、后续程序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解决困惑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我们有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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