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财产的权益如何分配
夫妻共同财产权益分配遵循平等原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常见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
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之间的负债如何处理
夫妻共同财产产生的负债,一般按以下原则处理。首先,若该债务为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比如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其次,若债务是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也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此类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但如果是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负债方以其个人财产偿还。总之,区分债务性质是处理夫妻共同财产负债的关键,不同性质的债务承担方式不同。
三、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购车归谁所有
婚内购车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内购买的车辆,通常是用夫妻共同收入支付,所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若双方对车辆归属有特别约定,比如约定归一方所有,则依约定执行。在离婚等涉及财产分割时,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车辆也会按照这个原则处理。若一方主张车辆为其个人财产,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购车款来源为其个人财产,如婚前财产、受赠且明确只归一方等。
当探讨夫妻共同财产的权益如何分配时,除了常规的分配方式,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财产分配后,若一方发现另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是可以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另外,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也与财产权益分配紧密相关,一般情况下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如果您在夫妻共同财产权益分配上还有诸如再次分割的条件、债务承担比例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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