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资质与多元业务能力
蒋顺花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自学考试),法学本科。自2012年起就职于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是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她还是第七届贵州省律师协会重大案事件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及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2019年被兴义市司法局聘请为“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2022年荣获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突出贡献奖。她擅长各类诉讼和非诉讼业务,专注于建设工程合同类、家事纠纷、公司法类、民商事诉讼及企事业单位非诉法律事务。
二、棘手案件委托,律师迅速出击
原告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由,将委托人某电力建设公司等四被告诉至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要求某电力建设公司与另一被告连带支付工程款及资金占用费合计175503.58元,同时要求另外两被告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直接支付责任。某电力建设公司作为案涉工程的分包施工方,委托蒋顺花律师作为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蒋顺花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聚焦案件核心争议,即原告主张的欠付工程款是否属实,某电力建设公司是否应承担付款责任。
三、多维度调查,构建有力抗辩体系
为构建有效抗辩体系,蒋顺花律师开展了多方面工作。首先,通过与委托人深度沟通及证据核查,确认某电力建设公司与原告所述“挂靠人”实为项目管理人员关系,并非挂靠关系,且原告未完成全部约定任务即中途离场。其次,律师协助委托人全面整理付款凭证,证实已向原告支付足额款项,甚至超出其实际应得工程款数额。庭审中,律师还直击原告诉求漏洞,指出原告主张欠付工程款的依据仅为自行制作的施工表,无委托人及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且双方未就工程进行结算,施工范围、工程量及单价均存在争议。同时,原告逾期未交纳鉴定费导致鉴定终止,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四、胜诉结果,彰显专业实力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蒋顺花律师的抗辩意见,认定原告主张欠付工程款的依据不足,且未按期交纳鉴定费导致无法确定工程造价,应自行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最终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负担。这一胜诉结果,不仅为委托人某电力建设公司维护了合法权益,也充分彰显了蒋顺花律师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凭借专业能力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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