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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万余元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胜诉,专业律师为企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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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5 · 1824人看过
导读:本文讲述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蒋顺花律师成功处理一起7万余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原告起诉某电力建设公司等被告支付工程款及费用,蒋律师接受委托后深入调查,构建有效抗辩体系。最终法院采纳其意见,驳回原告诉请,展现专业实力。

一、专业律师的辉煌履历

蒋顺花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自学考试),法学本科。自2012年起,她就职于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至今已从事律师工作14年。她不仅是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还担任第七届贵州省律师协会重大案事件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2019年,她被兴义市司法局聘请为“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2022年荣获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突出贡献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在建设工程等合同类纠纷家事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公司法务及企事业单位非诉法律事务等领域颇有建树。

二、棘手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原告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由,将某电力建设公司及其他三被告诉至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要求某电力建设公司与另一被告连带支付工程款164000元及资金占用费(截至起诉日约11503.58元),两项合计175503.58元,同时要求某设计研究院公司、某电力股份公司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直接支付责任,案件诉讼费由四被告共同承担。某电力建设公司作为案涉工程的分包施工方,委托蒋顺花律师作为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

三、抽丝剥茧的办案过程

蒋顺花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聚焦案件核心争议。首先,她通过与委托人深度沟通及证据核查,确认某电力建设公司与原告所述“挂靠人”实为项目管理人员关系,并非挂靠关系,且原告未完成全部约定任务即中途离场。其次,律师协助委托人全面整理付款凭证,证实某电力建设公司已向原告支付足额款项,甚至超出其实际应得工程款数额。庭审中,蒋律师直击原告诉求漏洞,指出原告主张欠付工程款的依据仅为自行制作的施工表,无委托人及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且双方未就工程进行结算。同时,原告逾期未交纳鉴定费导致鉴定终止,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最后,律师明确责任边界,指出某电力建设公司已履行付款义务,原告的诉求无事实及法律依据。

四、圆满的案件结果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蒋顺花律师的抗辩意见,认定原告主张欠付工程款的依据不足,且未按期交纳鉴定费导致无法确定工程造价,应自行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最终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905元由原告自行负担。这一案件的胜诉,充分展现了蒋顺花律师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也再次证明了她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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